前理工教師向立法會請願 控校方人事管理不透明 一常會:無權限追查 認同須完善制度

即時報道

文:記者K

網址:https://aamacau.com/?p=109107

時間:2024年03月8日 19:19

澳門理工大學。(來源:政府入口網站)

數位曾任教澳門理工大學的教師在去年(2023)底向立法會提出請願,當時立法會正在審議《澳門理工大學法律制度》法案,請願內容反映「完善理工大學的人事任免、管理和申訴機制」等。請願書內列舉數項控訴理大藝術學院管理聘任不透明、聘任能力不到位、任教老師被無理辭退等。負責審議請願書內容的第一常設委員會(下稱一常會)在報告書中指出,請願書的主要訴求須依靠專業調查程序和權限,超越立法會法定職能。但同意須建立完善大學人員制度,建議請願人後續將有關內容轉交行政當局,或由利害關係人訴諸司法途徑維護權益。

立法會接納該請願後,便交由負責細則性分析《澳門理工大學法律制度》法案的一常會審議。該報告顯示日期為今年二月二十八日,應為一常會完成編寫的日期。

請願人為前任理大藝術及設計學院老師,同時亦有不願意具名之在任教師支持該份請願。該等人在請願書指出,校方在學院內聘用老師及學術管理人才上均缺乏監管機制,極需要完善有關招聘、評核和申訴制度。

續指出,近年理大聘任之大學校長及副校長「喜歡使用熟人管理方式,利用不公開招聘或特聘方式聘用相熟人士」致管理不透明另外,已退休的藝術學院黎院長利用職權安排造成教師教學失當,但老師投訴無門等。更指出,藝術學院十個老師中外僱佔比三成,澳門人教師卻遭無理解聘。另外,院長在任期間,有講師透過提供餐點、接送院長上下班等方式示好獲得晉升、設私人獎學金疑收買學生每學期對老師教學評分。

理工前教師質疑校長與副校長委任方式不再透明資歷成疑

該請願書亦提到,校長與副校長的委任方式不再透明,資歷成疑,如副校長由公關出身,沒有擔任過教學職務,校內流傳兩人關係密切。對比以往理大「只要副教授以上的老師都對大學政策有投票表達的權利。」而以往藝術學院院長曾有數位有意入職的藝術教育專家,以「打擂台」方式在聘任前向師生辦公開學術講座,全體師生得以參與校方甄選合適的人才來帶領發展。「這種公開透明的甄選方式,由嚴校長接任後就不見了。」

一常會在報告書簡略總結該請願主要內容包括:管理聘任不透明、專業能力不到任,導致有些欠缺德行的人進入學校體系;上級對下級評分不按事實,和不合理的教學工作安排,導致教學失當,特定老師被問責;學校無申訴渠道,投訴到大學教研或大學校長均被返回院長處理;被無理辭退的老師發申訴信到大學行管會、校董會,均無任何回覆;大量優質講師等人才流失;有學歷和經驗的澳門人被無理解僱,要求提供公平公正的就業機會給予澳門人;勞工局對理大違反勞工綱要法的調查拖延;大學管理層的甄選更應建立一套公開、公正、透明的機制,能甄選出學術成果、管理經驗及道德操守均優之人才;建議在任正校長、副校長、各學院院長、中心主任、課程主任、助理課程主任等的資歷保持公開透明,並明確制定委任的基本要求,讓學校有關人士和公眾可以進行監督;目前理大領導層的人事管理方式明顯有不透明和不專業的漏洞,導致課程和教學質量出現下滑。

一常會:立法會無權就請願內容進行調查

一常會又在報告中指出,雖立法會無權限就請願書內所述事件進行調查,但撇開有關事實部分的陳述,亦完全同意須完善大學內部人員制度。行政當局在制度有關人員制度和行政管理規章時應考慮請願書內意見。

一常會又敦促當局履行立法承諾、善用法律授權,制定合理大學章程與人員通則。亦鼓勵利害關係人訴諸司法途徑維護權益。

立法會上(2)月初在細則性討論理工大學法案時,多名議員關注理工在招聘方面如何做到透明化、確保優先聘請本地人;亦有議員指出有理工教學人員反映薪酬相對其他大學低。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回應時強調,理工不論教職人員或非教職人員的招聘程序皆公開透明。

訂閱每月紙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