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輛所有權登記、轉移 即日起可網上辦理

單車與汽車共用行車道。

示意圖

特區政府表示,即日起居民可透過「一戶通」或「商社通」辦理機動車輛所有權登記、所有權轉移等服務,因應《汽車登記制度》生效,有關程序已全程電子化供居民使用。

法務局聯同交通事務局和行政公職局今(1)日舉行新聞發佈會,介紹「一戶通」、「商社通」、我的車輛功能、《汽車登記制度》的修法重點、汽車所有權首次登記和移轉登記、摩托車所有權轉移的網上服務等內容。第2/2024號法律《汽車登記制度》於今日生效,即日起居民可以透過「一戶通」或「商社通」辦理機動車輛所有權登記,服務全程電子化。

經「商社通」辦理汽車所有權首次登記

會上,法務局副局長盧瑞祥表示,居民需要辦理汽車所有權的首次登記時,先按原有程序於交通事務局申請EX試驗車牌及完成新車註冊,可再透過「商社通」辦理登記。

他續指,因應《汽車登記制度》生效,亦免除「變更汽車註冊號碼的登記」(套牌)和「對已取消車輛註冊連續五年且沒有負擔登記(抵押或查封等)的汽車,註銷其所有權的登記」的申請手續,改由商業及動產登記局依職權作出登記。另外,商業及動產登記局將不再發出或補發汽車所有權登記憑證(車契),而已發出的車契則維持有效,直至其所載的資料有所變更。

市民亦可透過法務局的汽車登記訊息平台查閱汽車是否具有有效的車契,加強汽車買賣的安全性。

經「一戶通」辦理機動車所有權轉移、更改車主地址等

有關汽車和摩托車所有權的移轉登記、變更汽車登記的車主居所地址等服務,市民亦可透過「一戶通」辦理,毋須再親臨政府部門辦理。

交通事務局處長吳樂樂補充指,若居民在「一戶通」辦理摩托車所有權轉移後,原車主與新車主完成手續後,所有權已即時轉移。新車主可於網上獲取電子收據及代替登記摺之憑證,待收到領證通知後,便可前往已選地點領取新的登記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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