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完成討論《公共採購法》法律草案(下稱法案),有關法案將送交立法會審議。財政局局長容光亮表示,法案建議將消耗型物品交由財政局集中採購以提高行政效率、善用資源和減省成本;同時,為增加採購資訊透明,未來將由財政局設立載有公共採購重要資訊的網頁。
法案主要內容包括明確公共採購法律制度的適用範圍,訂定透明、公開、公平競爭等公共採購的重要原則,同時訂定參與公共採購程序的候選人及投標人的資格要求;明確及統一公開招標、預先評定資格的限制招標、競爭性談判、諮詢及直接磋商的公共採購程序類型。
該法案又建議設立集中採購制度並訂定客觀及公平的公共採購判給準則;訂定公共採購合同的變更、消滅及違反合同的處罰規範,並訂定違反公共採購制度的行政違法行為;為增加透明度,設立載有公共採購重要資訊的公共採購網頁。該法案擬在2025年1月1日生效。
有記者問到政府集中採購的制度內容,容光亮回應指,主要集中採購政府部門使用的消費類型物品,例如水、文具用品、食物等,以提高行政效率、善用資源和減省的成本。現時政府部門也有類似採購方式,但未有法律明定。該集中採購可減省每個部門購買消耗品時各自開標的成本,而且大量採購在價格和質量可以更有優勢。
而投標人資格方面,主要考慮其是否欠稅、破產或無能力,甚至是否曾觸犯恐怖主義或清洗黑錢罪。
至於政府統一上載採購資訊的網頁方面,容光亮指,該網頁將由財政局設立和管理,除較機密資料外,大部分採購的資訊性內容都會上載在網頁,例如每年政府對消費性採購的金額、有哪類型物品等資訊;譬如什麼時候開標和開標結果等。該法案適用於所有政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