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我聽小毅說的「威水史」

125 愛之重鎚 紙本月刊

文:Carol

網址:https://aamacau.com/?p=105047

時間:2023年09月28日 11:11

這是我聽小毅娓娓道來的故事。

那次我因被其他媒體搶先報道某新聞而懊悔不已。所謂「執輸行頭慘過敗家」,她看我一副恨不得「切腹謝罪」的樣子,就跟我說她剛入行時也甩過新聞。

那時她還在《大眾報》,主要走靜態線,即除了突發甚麼都做,包括政府、立法會、社團。她說,初入行時「連議員都未認齊」,翻譯機不會用,稿也不會寫,就靠鬥志和毅力跟着,再模仿別人的寫法。有日,當時的老總跟她說,澳門日報和華僑報都報道了一則關於減消費稅的消息,但他們沒有,着她以後也要記得跟這些,不要只跟開會。

「我那才開始跟立法會,根本連聽大會也覺得辛苦。以前也不像現在。政府有法案就要放上網,是我們後來要求了很多年才做到的。那時沒有網,法案只是給議員的。華人議員知道了政府出了法案要減消費稅,跟他們(行家)說了說,他們就知道了消息,就寫了一條稿,不長,只是『有消息:減消費稅』。」

於是她第二天一早就去到立法會,想找當時的立法會主席,也就是宋玉生。秘書告訴她主席會晚點才回辦公室,她就在外面等着。「那時很寛鬆,立法會就在澳督府內,進去都不用證件,進去時就說『我是記者』就可以了。」到宋玉生回來後,她便「自報家門」,想要拿那份法案。「他很奇怪地望着我,然後說:不好意思,立法會從來沒規定要把法案給傳媒。」

那次,我們在公園內話當年。

那次,我們在公園內話當年。

但宋玉生最終給她行了一個方便。「他見我坐在那整個上午了,可能有點心軟。也很少才廿幾歲的「o靚妹」很嚴肅地問他要法案──連議員也不會看法案,一個中文記者問他要法案?」

「於是他說:這樣吧,你到會議室坐坐,我把法案給你看,你覺得哪些重要的就記低,今晚就可以寫稿了,也可以寫得很詳細了。」

「宋玉生真好,所以我很尊敬他。他還讓人斟水給我。」她說,自己那時還不懂寫法案的新聞,把法案還回去後,宋玉生又解答了她程序上的疑問。「嘩!那條稿我覺得是我自己一生人寫新聞中,我自己都覺得巴閉!寫得真係好!有曬程序,有曬法案內容,會減幾多percent,幾詳細呀!真係好嘢!自己都讚下自己先!」後來她連宋玉生家裡的電話也拿到手。「他說:有時夜晚你如果有甚麼問題就打給我吧。」

「所以甩了新聞不要緊,最重要是怎樣追回來。」說得眉飛色舞的她,眼中帶着一絲自豪。

當然,我知道她只是安慰我(並順道認一下叻)。後來我沒甩新聞時,她還是會「自動波」說起這故事(笑)。正如前輩程文早前在專欄寫道,「小毅挖新聞出名拼命,跨界人脈深厚,常有獨家消息」、「在酒會等場合,行家會盯着小毅和誰聊天,偷聽有沒有做訪問」。這樣的她,我猜,平生其實沒甩過多少新聞;最少,挖到的新聞絕對比甩的多。

她就是這樣的一個人。很厲害,也很可愛。

有日,我終於約到她訪問,講講她的「威水史」。其實她呢喃了很久想要拒絕,我又哄了很久想要她答應,最後,她約了在區華利前地,就在舊法院前──那幢她曾經常出入,也曾奮力關注的建築。

我們在公園買了兩杯咖啡。坐下來後,她徐徐道來自己是如何愛上澳門。

她在石岐出生,成長於文革時期,曾任班長。文革結束後,還不到二十歲的她原打算聽家人建議先到澳門再到新加坡找親戚,但在澳門停留期間因迷路而遛遛躂躂,經過銅馬、路過西灣後,眼前美麗的海灣令她自此愛上澳門。「我就跟我媽說,我不想去新加坡了。我覺得這地方很舒服,很喜歡這個地方。」

決定留下來後,她開始打工。做記者前,她做過很多工作:曾在飯店洗碗,在小百貨店搬貨,在新馬路的百貨公司售貨;睡過貨倉、租過床位;學過簿記,又讀過英文。母親心痛她辛苦,想她去新加坡,但她還是「覺得澳門幾好」。後來簿記班的同學說有工程公司請文員,她於是又再轉職,「就甚麼都試試。」她憶述,工程公司的人很好,老闆還會和員工去峰景酒店吃大餐。「我第一次去,我簡直喜歡到!即使一個月才賺千零蚊,我之後都要在那裡飲咖啡!黃昏好靚!那時出面是海,在那裡飲咖啡,一直坐,然後晚上吃德國豬手!」

她說,喜歡背着背包遊歷世界。而除了流浪,最喜歡就是做記者。

她說,喜歡背着背包遊歷世界。而除了流浪,最喜歡就是做記者。

每日,喜愛閱讀的她吸收着各種報刊雜誌、小說散文的養份,「人工都用來買雜誌。」有天,她看到《市民日報》編輯部請練習生,她說當時立即雙眼發光!「只在晚上工作!我白天做文員後又沒甚麼特別事,晚上去那裡不是不錯嗎?報紙!是我最喜歡的!」她說得興奮,但原來「編輯部練習生」的工作是清潔!我聽後大笑,她幽幽說道:「沒所謂,我是喜歡的。我真的做得很乾淨的!」

她續說,社長見她喜歡看報紙,「拖得地下又乾淨,連樓級都拖埋」,就打了標題,然後叫她抄多次,「其實是沒工作的。」她每日就把稿件拿去執字,送遞報館與其他行家之間的「駁稿」和「駁相」。後來,《華僑報》舉辦了第一屆澳門青年文學獎。

「其實我以前是一個比較憂鬱的人。」她突然正式道,我噗嗤一笑,強忍地繼續聽着,她則自顧自地繼續說着,「我當時參加了比賽。」寫了甚麼?「用了春夏秋冬四季來描述我人生的心情,是散文。然後果然拿到獎!」甚麼獎?「優異獎,入不了前三名,是些安慰的東西。」

但《大眾報》的老總看到了新聞,發現獲獎的正是那個常來的送件人,就問她要了文章來看,之後更問她有沒有興趣做記者,邀她加入。人工是一千多元,「其實比文員時少一點。」但畢竟是做自己喜歡的事。她向《市民日報》辭職時,總經理也說其實希望她留下來做記者。「但我已答應了別人。牙齒要當金使。」

「沒所謂啦,所有事其實(上天)早已安排好。走下去便是。」她這樣總結道。

然後在《大眾報》工作了一段日子後,因為許多原因,她決定「裸辭」,然後與朋友坐火車遊歷大江南北。她還記得,哥哥給她買火車票,還很貼心地為她準備了兩包煙,說服務員收到煙後,有床位時就會告訴她們。「那些煙還要是外國煙。」臉上一副受寵愛的樣子。

她說,喜歡背着背包遊歷世界。而除了流浪,最喜歡就是做記者。

回澳後,她就開始在《華僑報》工作。那,又是另一段故事了。只是這些故事,再不能聽她親口說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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