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批體育基金浪費公帑 潘永權:針對大額資助擬引入外部監察機制

體育局局長潘永權今日在出席一公開活動時受訪。

審計署上周公有關體育基的審計報告,狠批該基金在賽事資助的審批與核銷工作意性比較高,造成浪費公帑。體育局局長潘永權今(11)日受訪時稱,局方已從多方面改善有關工作,在內部會安排跟進相關資助項目以外的人員再檢視報告,並抽檢地核查,「對於大筆資助,我哋都會考慮(引入)第三方監察機制,使到資源更合理運用。」

審計署上周五公佈《體育基金的賽事資助》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下稱報告)。審計署抽樣審查14個受該基金資助的賽事,結果顯示體育基金在賽事資助的審批與核銷工作中均存在把關不善,隨意性比較高,甚至造成多付公帑的情況。

報告指,體育基金在 2018年至 2021年共發放賽事資助金額約 1.37億澳門元(下同)資助 57個總會舉辦本地及國際大型體育賽事但報告並沒有公佈這14個樣本賽事名稱以及負責舉辦的體育總會

針對基金在審批餐宴及膳食資助的人均金額方面,審計報告揭某些高規格賽事人員可在酒店用餐,一日膳食費高達700元,而另一類賽事人均膳食費只獲一日150元,基金審批不同項目明顯差異;也有餐費超支但仍獲審批的情況。

審計署又批基金在跟進餘款退還進度落後,報告指有總會在審核過後482天才退回餘款,也有在935天後仍未退回餘款的情況

潘永權今日在出席一公開活動時被問及該報告時表示,局方十分重視和專重審計署的報告意見,重點是往後對資助的規範、確保資助運用合理、嚴謹方面加強工作。體育局除了內部重新檢視有關資助流程外,亦在安排如何協調引入外部監察機制,「令到整個(資助)流程更加嚴謹,更加合理運用資源⋯⋯可以協助運動員去推動澳門體育嘅發展。」

本澳通常在6月舉行國際龍舟賽。(來源:體育局)

他又表示,在收到審計報告後,局方已經按照指示「馬不停蹄地準備,相信會好短期內會執行(改善措施),甚至六月內都已具備條件去進行。」

問及局方會否對即將舉行的賽事如龍舟實行改善後的監督措施,潘永權回應指,局方在過去一段時間已開始要求體育總會基本上都提交報價預算,例如機票或住宿方面最少有三間的報價、或者涉及匯率方面會按照金管局統一標準去釐訂,強調「往後多層式監察資源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