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高批示已逾十年 仍缺專門法律保護燈塔景觀 關注組批政府不負責任

羅理基博士大馬路的三幅空置地段,由特區政府委託的顧問團隊建議該三地段降低限高。

為回應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東望洋(松山)燈塔景觀的決議,由特區政府委託的顧問團隊建議位於羅理基博士大馬路的三幅空置地段降低限高,而友誼大馬路北側地段在日後重建時亦應跟從新的限高建議。保護東望洋燈塔關注組(下稱關注組)發言人陳德勝表示,對限高建議感開心,政府看到問題並有所回應,但批評當局一直沒有制定專門法律來保護燈塔景觀是不負責任的態度。

針對政府研究團隊對羅理基相鄰五個地段的限高建議為海拔28米至90米,陳德勝認為,當局在保育東望洋燈塔立場應一致,故該等地段限高建議亦應一視同仁,不能「張三得,李四就不可以,王五拉坐監」。現時保護燈塔景觀而對周邊地段限高的批示(83/2008批示:訂定東望洋燈塔周邊區域興建的樓宇容許的最高海拔高度)已沿用逾十年,但這只是長官批示而非法律。只有在法律下,燈塔景觀才能得到保護。

特區政府早前公佈《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周邊區域遺產影響評估及城市設計》研究結果(下稱:研究)。據該研究,即檢察院東側地段由現時海拔32米限高降至最高28米;133、135及136地段由現時限高許可海拔90米降至南側海拔 90米,北側 60米;而134地段則由現時限高許可海拔90米限高降至60米。

研究又建議,友誼大馬路北側地段包括理工大學、狄芃尼豪舍、萬龍酒店、金沙酒店、科學館、漁人碼頭、華都酒店、雅辰酒店限高優化,建議限高由海拔27.5至67.5米,即日後該等地段重建時應跟從新限高。據東望洋燈塔周邊區域限高批示,該等地段現時限高為90米。

陳德勝表示,據新口岸區居民反映,普遍認同檢察院高度不會影響燈塔景觀。

附近居民希望全部地段都32米 陳德勝 :以前地段限高25

對此研究,自90年代起已住新口岸區的陳德勝認為雖該研究沒有法律效力,關注組仍感開心,而關注組一直堅持羅理基地段的限高不能超過60米。

他又指,據該區居民反映,普遍認同檢察院高度(32米),「問十個人,十個支持這個高度⋯⋯我不知實際幾高,但望向燈塔視覺景觀,這個高度最為適合。」據悉,以前羅理基地段限高是25米,完全不影響山體以東望洋燈塔景觀。

陳德勝又稱,若133及134地段限高建議介乎60至90米,效果亦非理想,完全遮擋山體;而更重要的是羅理基後方有山頂醫院及傳染病大樓,坊間一直憂慮羅理基一帶若高樓林立則影響日照以及風流。一旦缺日照及風容易令病毒積聚,除了影響環境外,居民健康亦或有損。事實上,若羅理基一帶建高樓的話,松山後高士德整區影響好大。

批沿用限高批示多年未升級 當局不負責任 陳德勝:對發展商亦不公平

陳德勝又表示,燈塔是世界遺產,不單屬於澳門,更屬於全世界,當局有責任以有效的法律手段確保其景觀以及視覺完整性不因四周發展而遭受破壞。他又批評當局不負任,至今沒有將限制東望洋周邊地段高度批示升級為法律。

現時的針對東望洋塔四周地地段是根據83/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作出的,該批示自2008年4月12生效,至今已十多年。社會一直有意見批評該批示未能有效保護燈塔景觀,且易受長官或官員意志操控。

保護東望洋燈塔關注組發言人陳德勝日前受訪。

陳德勝直言不認同一直沿用批示,當年由於迫於回應教科文對保護燈塔的要求,當局才公佈該批示。然而,燈塔為珍貴的世界遺產,景觀遭受破壞,惟特區政府到現時仍無因應社會改變而升級該批示為法律,「是不負責任態度」。

他又認為,若一直沒法律,對於發展商亦不公平。該等商人買地的時候,按批示限高為九十米,現時當局建議限高降至六十米,「他哋有損失⋯⋯是真金白銀買的」,相信政府亦必須面對日後可能出現問題。

陳德勝:須保護燈塔360度視覺景觀

對於該研究只是針對燈塔部分景觀所及的地段提出限高建議,而非360度的視覺,對此,陳德勝亦批評這並非完整的保育,有邊區的市民在嘈,當局便因應開始處理及回應。然而,燈塔景觀視覺是360,憂慮若其他地段出現相同問題,未知當局或未必想處理。「作為一個政府應現時解決有關問題,不能留給下屆政府」。

在中聯辦及檢察院之間的空隙,市民仍可見燈塔。

陳德勝又認為,作為負責任政府必須做好保護燈塔景圖有關工作,國家幫特區爭取將燈塔納入世遺,不能拖中央後腿。

關注組自2007年起與教科文保持聯繫,並多次就涉及燈塔景觀和視覺完整性致函教科文關注以督促當局予以正視。

據2021年第44屆世界遺產大會上通過的決議 WHC/21/44.COM/7B第6點要求: 「澳門對羅理基博士大馬路進行詳細的城市設計和保育規劃研究,同時要考慮到現有的場地條件、法律和規劃限制、遺産影響評估(HIA)要求,並考慮減少目前的樓宇最大許可高度和暫停批准新建築的可能性,直到本研究的結果被正式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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