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指裁決缺乏證據 將建議周焯華上訴

太陽城集團創辦人、前主席周焯華因不法賭博等罪今(18)日被初級法院判處18年徒刑(將見另稿),周焯華妻陳慧玲在宣判後急步上車離開法院,未有回應傳媒提問。而代表律師之一李奕豪表示,將會與當事人溝通,並建議他們上訴。

周焯華妻陳慧玲離開初級法院。

代表第四被告馬天倫的李奕豪回應傳媒提問時表示,同時代表周焯華。他稱,不同意裁決,認為案件缺乏證據,相信這是上訴的依據,將會與當事人溝通,並建議他們上訴。

律師李奕豪

初級法院今日「三案齊審」(上午還審理德晉前主席陳榮煉案、下午審理工務局前局長賈利安、李燦烽涉貪案),可謂非常熱鬧,多名被告先後由囚車送抵法院,當局加強佈防,派出荷槍警員戒備。周焯華等7名被羈押人士穿上防疫保護衣,並帶上防疫面罩及口罩、由獄警押解下出庭,合議庭主席盧映霞在9時53分開庭,宣讀判決1個多小時,在宣判期間,被告需要站立,周焯華表現冷靜。

由於人數設限,20多名本地、香港及外地傳媒被安排到法院二樓的直播室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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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車抵達初級法院。

獄警荷槍戒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