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專會選出五名社工委員 多為社團管理層 前線:不感失望 結果「一早預見」

「專業自主」是澳門前線社工多年的訴求,然而今屆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內的五名民間代表的產生辦法並沒有如當年當局所承諾的「民間代表可以由社工互選」。(資料相片)

特區政府今(6)日公佈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下稱社專會)主席及委員名單,其中組成成員中的五名的註冊社工委員多為傳統社團的管理層,且當中有三名為去年四月註冊的澳門社會工作者聯合會(下稱社聯會)的領導層成員。對這份社工委員名單,有前線社工坦言不感失望,「結果其實一早可以預見」,但仍希望該委員會的組成不會「太失衡」,「畢竟個制度係監管執行工作的前線社工」。

據今日的《特區公報》,由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委任五名社工委員分別為林敏芝、何嘉欣、李鴻樞、蘇景楊以及楊淑莊;而社專會主席仍由現任主席、明愛總幹事潘志明繼續擔任。

社專會由組成分三分部分,一名主席、五名由社工局建議的委員,當中三名委員屬社會工作領域以及五名註冊社工委員。社專會的主席及委員,均以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委任,任期三年。

林敏芝為街總社會服務辦公室服務總監、何嘉欣為婦聯總會副服務總監、李鴻樞為明愛 24小時緊急支援服務求助專線服務主任、蘇景楊為利民會總幹事,而楊淑莊則為工聯總會長者服務總監。

該名社工表示,明愛的代表是緊急支援服務的主任,「算是最接近前線的代表了」;而其他委員都是主任級以上,負責管理多個服務單位,「離前線工作有點遠」。

這名社工指出,值得留意的地方,這五名委員中有三名是澳門社會工作者聯合會的架構領導層。

當年政府諮詢《社工註冊制度》,業界要求法案要體現專業自主。(資料相片)

結果一早預見?前線社工要求由「社工互選而非「推薦甄選

問及作為前線社工對此名單可感到失望,該名社工坦言對結果「沒有感到失望」,因為當初社專會沒有認真和重視廣大社工的意見。

社專會於本年四月初公佈,第二屆「社專會」中關於五名註冊社工委員的「產生辦法」,當中規定由業界推薦,經社專會篩選後再推薦予社會文化司作委任。然而,這辦法一公佈便遭到一批前線社工反對,認為這與業界過去十年一直爭取的社工互選機制,以及政府當年在立法時承諾「民間代表可以由社工互選」背道而馳。

以前線社工為主的澳門社會工作者工會(下稱社工工會)曾發起網上聯署要求社專會公開有關產生辦法諮詢會內容。該工會代表又批評,社專會在整個程序上,透明度低、「粗暴」地推行有關的產生辦法。

前線社工:委員名單反映不想「不是自己人」的委員出現

該名社工又稱,社專會就有關該五名註冊社工委員的產生辦法召開了「一個基本只是主管級能參與的諮詢會,就咁用電話訊息發問卷收集意見」。有關問卷內容和制度,社專會卻沒有召開講解會向社工講解。「某程度反映出有關當局不希望業界對第二屆社專會委員產生辦法有太多不同意見,而導致不是『自己人』的委員出現。因此,第二屆社專會委員結果其實一早可以預見,特別是五位委員中有三位都是澳門社會工作者聯合會的領導架構成員。」

該名社工又稱,作為前線社工仍希望社專會組成不會太失衡,「畢竟個制度係監管執行工作的前線社工。」然而,以目前社專會組成過半委員背景都是僱主代表而沒有前線社工僱員代表,「令人擔心當前線社工被投訴時,那些委員是否真的能夠理解前線社工的工作狀況,從而作出具專業的判斷,特別是社會工作的對錯並不是那麼黑白分明,也存在很多兩難情況,加上制度的倫理守則又沒有具體明確的指引。」

澳門明愛總幹事潘志明獲續任社專會主席三年。

選五委員而生?社聯會去年四月註冊、今年三月才舉行一屆理監事就職

目前在社專會有三名社工委員的社聯會於去年四年註冊,並於今年三月才舉行第一屆理監事就職禮。該會的就職禮有中聯辦副主任嚴植嬋,社工局長韓衛,工聯總會會長何雪卿,街坊總會會長吳小麗,婦聯總會會長劉金玲,中聯辦社工部副部長朱宏以及時任社專會主席潘志明等出席。社聯會在完成理監事就職禮後,一眾理監事代表曾拜訪社專會,介紹該會成立宗旨及未來一年工作計劃,受到主席潘志明等接待。

然而,該會的社交網站並未見公佈該會的領導層名單,但據消息及相關報道得知,該會的會長梁偉峰則為工聯副會長,該五名社工委員中三名委員則為該會的領導層,包括副會長蘇景揚及監事長何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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