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房屋質量問題備受爭議 梁鴻細建議評標引入「扣分制」

經屋業興大廈早前走廊牆磚脫落後情況。(資料相片)

直選議員、澳門工程師學會副監事長梁鴻細今(8)日表示,近年有關公共房屋質量問題備受爭議,也讓業主備受困擾,特區政府應在公共工程評標引入「扣分制」。

三名街總議員何潤生、梁鴻細及顏奕恆今(8)日舉行記者招待會,總結第七屆立法會第一會期工作。

梁鴻細在總結時指出,共房屋質量問題備受社會爭議,包括石排灣經屋水管滲漏、經屋外牆牆磚跌落問題等問題,讓業主備受困擾。

經屋湖畔大廈、業興大廈及居雅曾發生過外牆牆磚剝落情況。

他又稱,其團隊持續關注公屋質量問題及釐清相關責任歸屬,並為保障居民消費權益,建議當局延長公屋原兩年的保固期,並促請優化事前設計及整體驗收工序,提升整體工程成效,以避免同類型的問題再次發生。「我們亦及時作出反映,促請當局主動承擔起承建商與業主之間的協調角色,儘快找出發生質量問題的原因,以便進一步處理及徹底根治問題,保障居民及途人安全。」

直選議員、澳門工程師學會副監事長梁鴻細總結立法會第一個會期工作。

梁鴻細續指,據廉署的報告,從設計、監理、施工、驗收等環節都出現了問題,而「總承建商一定係負最大的責任,因為承建一項工程,一定要有經驗、足夠的能力知道(工程)設計有冇咩問題、材料選用以及整個施工程序有冇咩問題。」

他表示,當局應建立一個機制以記錄公共工程進程中曾出現過的問題以便日後追究責任。若總承建商一旦發現工程有問題時,必須及時向政府反映,而這些反映必須記錄在案。「日後一旦出現問題,則可翻查文件追究責任。」

梁鴻細又表示,政府應完善公共工程的投標制度,日後在公共工程投標方面,在評分方面引入「扣分制」 。針對公共工程,現時當局有評分機制,即在整個公共工程完結後,當局會對設計、監理、承建商等進行評分。若承建商在「表現上出咗問題或有錯當局有記錄。」

他認為,日後在公共工程投標時,當局應在評標時引入「扣分制」。若曾被記錄「出問題」的承建商在再投標公共工程時,當局在評標時應調整其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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