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零時起 本澳再放寬40個國家人士入境

本周四零時起特區政府再放寬40國家人士入境,但至少須接受「7+3」集中及家居隔離安排。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下稱應變協調中心)今(30)晚公佈,經考慮本地的實際需要及評估相關地區疫情風險和變化後,自本周四(9月1日)零時起,調整中國內地、香港及台灣居民以外的非本地居民,即部分外國人入境本地的防疫措施,包括葡萄牙在內的41個國家人士在遵守其他入境條件的前提下,無須獲得衛生當局的事先批准而可由香港、台灣或中國以外的國家和地區進入澳門。

早前特區政府已公佈持有葡萄牙護照人士可入境澳門,但須接受集中隔離。

據應變協調中心,該41國家分別為澳大利亞、奧地利、比利時、巴西、英國、文萊、加拿大、捷克、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匈牙利、冰島、愛爾蘭、以色列、意大利、日本、大韓民國(韓國)、拉脫維亞、列支敦士登、立陶宛、盧森堡、馬來西亞、馬耳他、荷蘭、新西蘭、挪威、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新加坡、斯洛伐克共和國、斯洛文尼亞、西班牙、瑞典、瑞士、泰國及美國。其中,持葡萄牙護照入境人士,毋須具備入境前21天不曾到過中國內地、香港和葡萄牙以外地方的條件即可入境。

應變協調中心又稱,所有入境的外籍人士在入境後接受至少7天的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和3天自我健康管理。

應變協調中心於今晚八時許發新聞稿指,衛生局根據第166/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的規定作出第401/A/SS/2022號、第410/A/SS/2022號、第411/A/SS/2022號、第412/A/SS/2022號公告,以調整有關部分外國人士入境防疫措施。

不再限於外籍家傭入境 放寬其他工種的外籍僱員

據應變協調中心,其他有關外籍人士入境措施還包括部分外籍僱員。目前,只有外籍家傭入境計劃至所有國籍。在新公告下,其他工種的外籍僱員在符合條件下亦可入境。

根410/A/SS/2022號公告,外籍入境人士須持外國護照且須符合指定條件,可在遵守其他入境條件的前提下,無須獲得衛生當局的事先批准而由中國內地進入澳門。該等准入的條件,包括持有有效的葡萄牙護照者或持有有效的護照且具備任一指定可在澳門長期逗留條件者。

指定可在澳門長期逗留條件有四項:即持有由治安警察局發出關於獲批給有效「居留許可」、「逗留特別許可」、「特別逗留證」之證明文件;或持有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或「以工作為目的之入境憑證」;或持有由勞工事務局發出的「專業外地僱員聘用許可」及治安警察局「僱員身份的逗留許可」申請初審通過的「申請文件回執」。

另外,持外國護照人士並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駐澳門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發出的赴內地簽證,由澳門前往內地後在該簽證有效期內返回;且入境前21天未曾到過內地或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的地方,亦無須獲得衛生當局的事先批准而由中國內地進入澳門。

外國入境者至少「7+3」

應變協調中心又稱,不論是否需要衛生當局的事先批准,須持外國護照入境的人士,仍須在登機、登車或登船時及在入境時出示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而由香港、台灣或中國以外國家和地區入境的人士,尚須持有澳門的醫學觀察酒店預訂確認書、醫學觀察期間常規核酸檢測預約憑條,並在入境後接受至少7天的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和3天自我健康管理,即3天居家隔離。

暑假近尾聲,景點大三巴亦見不少內地旅客。

取消內地、港台居民入境前14天內未赴海外之限制

另外,《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今日公佈第166 /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據該批示,衛生當局調整非本澳居民入境防疫措施,取消內地、港台人士在14天內未赴海外之限制 ,有關新措施將本周四(9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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