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投資促進局投資移民弊案重審,初級法院今(20)日宣判,裁定貿促局前主席張祖榮受賄作不法行為、濫用職權、清洗黑錢罪成,結合之前罪行,被判處五年徒刑。 而被裁定行賄、清洗黑錢罪成的商人吳國壽則被判處23年徒刑。
法庭經再次分析所有已證事實,張祖榮的出入境記錄、與吳國壽的短訊對話、資金流向等,認定張祖榮濫用職權,違反無私及保密義務,將貿促局的內部機密透露給原本無權查詢移民申請個案進度的吳國壽團夥,讓自己或他人獲得不正當利益。
張祖榮早前被判三項「財產資料不正確罪」罪成,判處11個月的單一徒刑,緩刑兩年六個月,今次被判實際徒刑五年,不得緩刑。法官考慮到張祖榮在二審的到庭表現、家庭和社交狀況等,維持禁止離境、定期報到的強制措施。
張祖榮的代表律師當庭提出上訴。其代表律師山度士受訪時稱,對上訴有信心,而法庭裁決非張祖榮意料之內。
吳國壽行賄洗黑錢罪成判囚23年
另外,已被定罪服刑18年的吳國壽,上月在珠海落網,現已於澳門監獄服刑。吳國壽今日首次出庭,法官裁定他行賄罪、清洗黑錢罪成,將刑罰競合後,判實際徒刑23年,不得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