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促立法監管樓花及一手住宅的銷售 消委會:會認真聆聽有關規管售賣「樓花」的建議

(來源,消費者委員會)

消費者委員會早前直選議員林宇滔提出書面質詢,要求立法監管樓花和一手住宅物業銷售行為。消費者委員會(下稱,消委會)執行委員會主席黃翰寧回應時,未有正面回應相關的立法問題,並指出,本澳有相關的法律保障市民。若買賣雙方出現爭議,消委會鼓勵雙方透過調解或仲裁方式解決相關問題。而消委會會認真聆聽有關完善規管售賣「樓花」的意見和建議。

直選議員林宇滔

林宇滔表示,「零監管」是本澳樓花及一手樓宇問題銷售行為的根源,《承諾轉讓在建樓宇的法律制度》(俗稱《樓花法》)亦未有妥善監管發展商向買家所提供的資訊,而問題銷售行為包括許多發展商在銷售樓花時,售樓書的內容和示範單位尺寸及設計亦存在不少誤導,買家在資訊不對稱下,難以全面客觀分析資訊數據,更容易做出衝動和不理性的購買決定。再者,今年生效的《消費者權益保障法》第九條規定,消費者享有獲得指導及取得資訊的權利,唯目前相關法例未有對樓花有所規管。

黃翰寧指出,雖然《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不適用於「不動產」,但該法其他規定包括有關取得(不動產)資訊的權利仍會適用。而當消費者遇有不動產的合同糾紛,其權利亦受《民法典》保障。買賣雙方可透過調解或仲裁,甚至循民事訴訟途徑解決相關的糾紛。又指,社會上有關完善規管售賣「樓花」的意見和建議,都會認真聆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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