𧙗漢七樓群重建計劃 須每棟達到重建業權百份比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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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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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年03月31日 18:18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繼續細則性審議《都市更新法律制度》法案,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列席會議。二常會主席陳澤武表示,𧙗漢七棟舊樓的重建計劃,需取得每一棟樓的同重建百份比門檻,方可實施都更公司的重建計劃,否則只能以單棟樓的概念重建,或者再寫另一個計劃。對於有團體反對都市更新分層建築物重建由所有權人實施,陳澤武個人認為,私人發展商可用高於市價的方式處理不同意搬遷的業主的問題,比政府推動重建更具彈性。

在本(3)月初,都更公司代表接受《澳門日報》訪問時提到,祐漢七棟樓群片區規劃已初步完成,下一步是向當局申請規劃條件圖草案;《都更法》法案的精神是單一樓宇重建,陳澤武表示,祐漢七棟舊樓的樓齡、建築面積等方面都一樣,所以有條件建更高,但過程就要跟法案三十八條「透過合併地塊重建」的方式重建。

法案建議,樓宇如果超過40年樓齡,要取得80%業主同意方能啟動重建的程序。陳澤武以𧙗漢七棟舊樓為例,每一棟樓都要分開問業權人能否達到重建百分比,倘若達到的話就可以實施都更公司的重建計劃,其餘20%要行必要仲裁程序。「理論上目前七棟樓,如果有兩棟不同意,其餘五棟可能自己要單棟(重建)。」

立法會二常會主席陳澤武(右)

「呢個計劃就係去Sell(說服)人,你有咁嘅條件,唔該你地七棟都同意,達到8成,第時就好靚。」陳澤武表示,如果其中一棟樓達不到同意重建百份比門檻,只能以單棟樓的概念重建,或者再寫另一個計劃;陳澤又武引述政府代表稱有「兩手準備」,例如因特殊情況可以「起更高」,形成片區, 增加價值。

對於早前社區發展新動力向立法會遞信,反對都市更新分層建築物重建由所有權人實施。陳澤武表示,政府在立法會大會已清晰表達「不能主導都更」,是因本澳法律體系是保護私有財產,政府不能迫人去賣樓、強拍、徵收。而由政府推動都更,「一定貴、一定耐」。 

陳:私人發展商可高於市價處理搬遷

「錢之嘛,我(發展商或業主)有 80%得, 其餘20%可以買,亦可以在旁邊買一間屋畀你(業主),但政府就做不到,又要安置、暫住、法律、申請,講資格,乜都齊。」陳澤武個人認為,私人發展商或者業主都認為最重要的是「有錢賺」,面對不肯搬遷的小業主,可使用高於市價或以附近樓宇換樓方式處理,但政府在理論上就不能用高於市價方式同小業主商議,「市價一萬,我比夠萬五你走唔走?你梗走,咁咪搞掂。」

另外,陳澤武亦提到,法案建議仲裁要考慮重建方案方面,仲裁庭須考慮到重建方案須沒有對被申請人明顯不公平,尤其關於被申請人所須支付的重建負擔,以及對被申請人有否安排適切的臨時安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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