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務局涉貪不斷 李靜儀促完善法制及委任官員的標準

工務局前局長李燦烽涉嫌在職期間觸犯受賄、洗黑錢、濫用職權等罪名,現時正被羈押,待檢察院進一步偵辦。立法議員李靜儀指出,澳門回歸至今,已有一名司長涉貪入獄,兩名前局長涉刑事被調查或偵辦。她認為,今次李燦烽涉貪被捕,對特區政府管治威信造成很大的打擊,特區政府必須將違法犯罪的人繩之以法,並認真審視相關的法律、委任官員的標準,以及完善官員問責制度,以免同類事情再次發生。

有法可依 問題有改善

李靜儀表示,隨著新《土地法》以及《城規法》相繼出台後,土地管理以及城市規劃上,很多過往存在的問題亦已經有所改善,例如土地的批給、合併、更改等等的程序已經很清楚,行政部門或者官員自由裁量權已被新《土地法》「鎖咗」。而《城規法》生效之後,總體城規以及分區詳細規劃都未能跟上,公眾對於很多建築項目都有所疑慮,但按《城規法》的規定,增加了項目審批過程透明度,亦增加了公眾參與度,因此亦有不同聲音揭發了一些有問題的建築項目。她認為,有需要不斷透過優化法制程序,增加資訊透明度等等加強廉潔監督。

不少舊區亦見到高聳入雲的豪宅。

為何可以濫用權力規避法律?

按今次廉署披露的基本案情顯示,有嫌疑人涉嫌濫用職權規避了一些法定程序。李靜儀認為,這未必是法律上不夠嚴謹的問題,而是「不同的層級,按照權限,運用權力上,是否出現了什麼問題,令到佢可以濫用權力規避法律?」她說,政府官員濫權違法對於公眾利益的影響是強烈的,亦會嚴重打擊政府的管治威信。因此,政府必須完善官員問責,防範貪污瀆職問題再次出現。

李靜儀表示,工務局內部的行政程序的問題,外界好難看得清楚,但作為工務局的上級必須認真審視當中有否存在漏洞,讓一些別有用心的人乘機去做出違法的行為。特區政府一直以來都強調「依法施政」,但今次「李燦烽案」正正顯示有人涉嫌濫用職權跳過程序,違反建築指引,「點解佢可以跳過咁多法定程序呢?如果有漏洞,佢可能做到佢想要嘅目的,但法律又追究到佢唔到。」

立法議員李靜儀。

政府稱三方向完善官員問責

李靜儀指出,政府過去回應官員問責以及防範官員貪污瀆職的問題上,都稱有制度處理,但亦承認有需要完善的地方,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較早前的施政方針辯論會議上亦表示,其曾在廉署工作五年,發現不少濫用職權個案超過時效無法追究,制度需要完善。張永春又稱,官員問責已提出多年,將循三個方向完善,一是授權,明年公職法律制度方面仍需修改;二是專有紀律制度,明年提出具體改革方向,再諮詢同事及團體;三是刑事法律制度,會透過明年公開諮詢社會意見。

官員委任標準要清晰
確保廉潔奉公

另外,李燦烽當年與多名工務局官員被捲入「歐文龍案」,李以證人身份出庭作供時,曾多次以無印象、不清楚作回應,故被戲稱「失憶局長」。後來,在第四屆特區政府再回巢工務局出任局長一職,引起坊間不少質疑政府任用官員的標準。李靜儀認為,官員的能力和經驗固然重要,但公眾亦十分關注委任官員的廉潔誠信方面的表現,特區政府在將來除了要完善法律制度之外,在官員的委任上,亦要清晰委任標準,確保官員廉潔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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