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場所強制掃碼於星期一起實施 張永春:法例上「冇問題」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回應場所碼掃碼之法律依據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今(18)日列席立法會小組會,於會後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場所碼強制掃碼,於星期一(17)已在公共場所開始實施。依照傳染病防治法的要求,以及經各部門的分析,在公共場所實施是「冇問題」。他又認為傳染病防治法暫未需要立即調整。而目前有約500名健康碼黃碼的公務員,已安排該批公務員減少與市民接觸,且工作時與同事保持距離。

對於進入公共場所前需掃場所碼昨日起實施,張永春稱,目前當局收到市民的反饋良好,待有關操作完善、經各方評估,以及具備條件後,衛生局或考慮在私人場所推行掃碼。而場所碼的法律依據為何?他則表示,場所碼是依照傳染病防治法的要求,而且經過各個部門的分析,他認為公共部門要求強制掃碼不存在法律問題。至於私人場所的場所碼掃碼的法律依據,張永春則未有正面回應。

另外,張永春表示,目前有約500名公務員的健康碼轉為黃碼,需要作自我健康管理。目前已安排他們避免作公眾接待的服務,並儘量減少與市民接觸。政府已安排他們在其他地方工作,與同事保持一定距離。

張永春解釋,該500名公務員涉及不同的部門,他又用行政法務轄下的市政署為例,因市政署的人員較其他部門多,健康碼黃碼的人員也會比其他部門多。他又強調,政府各部門會嚴格按照衛生局指引。他又呼籲市民減少非緊急和非必要公共服務,並呼籲私人實體也應遵循衛生局的相關防疫指引。

傳染病防治法因2003年的「沙士」疫情而制定,張永春表示,雖然仍有完善空間,當局亦有不斷檢討,但認為暫時未需要就新冠疫情調整傳染病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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