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中致遠被揭筆筆糊塗賬 董事會成員原來大有來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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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揭發政府全資的澳中致遠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下稱:澳中致遠)筆筆糊塗賬,其管理水平備受質疑。而從官方資料顯示,澳中致遠的董事會成員中亦非一般公務人員,當中董事長是原經濟財政司譚伯源,副董事長就是現任間選議員及澳區全國人大代表崔世平,董事中有前任官委議員及澳大法學院院長唐曉晴,且崔唐又分別兼任「子及孫」公司的董事會主席和董事。

政府全資公司–澳中致遠及其「子及孫」公司。(來源:公監辦)

回應本媒查詢該公司在高層人事上會否有變動時,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於本周三(5)以書面回覆稱,司長已作相關批示作回應,「本辦暫時沒有進一步補充」。

本媒亦於本周二向身兼澳中致遠董事會副主席的崔世平邀訪,或以書面回應有關審計報告的批評以及其本人有否計劃請辭部分職位,截稿時沒未得到回覆。

審計署早前公佈審計報告,批評投入公帑近9億澳門元的澳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澳投公司)的子公司澳中致遠在作出重大投資決策時有欠審慎,未有妥善做好前期研究工作,忽視潛在風險,呈現「動而後謀,先決策,再打算」的情況,甚至出現某些自作主張的現象,難以保障特區公帑妥善運用。又指,澳中致遠在明知欠缺房產證情況下,仍預算逾3億澳門元購買中山市火炬開發區火炬國際會議中心,但最後只能動用1.54億人民幣「先租後買」。審計署又批評該公司不務其正業搞特殊金融 ,蝕完又繼續「科水」。

據公監辦,由政府全資的澳投公司註冊資本為97.85億澳門元。

 子公司再生「孫」公司 董事會成員重重疊疊

據公監辦資料,註冊資本接近4億澳門元的澳中致遠雖為澳投公司的子公司,但其屬下亦有兩間子公司及一間孫公司。兩間子公司分別為濠匯投資有限公司及澳門青年創業孵化中心一人有限公司;濠匯投資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則為澳中致遠(中山)產業孵化器有限公司,該即為澳中致遠孫公司。

澳中致遠及其「子及孫」公司高層成員雖「猛人」如雲,但細看下來幾乎為同一班人。譚伯源、崔世平分別為董事會正、副主席,而三名董事則為呂紅、唐曉晴及林家偉。呂紅為澳投公司董事會主席、林家偉則為澳門青年創業孵化中心行政總裁。

審計署於2020年的審計報告揭發澳投公司的多間附屬公司均由呂紅擔任唯一執行董事,明顯地澳中致遠亦存在一樣現象。

澳區全國人大代表、間選議員崔世平

度身訂造副主席一職?兩間子公司董事會主席一職亦未見設期限

對比澳投公司及屬下的其他「子及孫」公司,這些公司的董事會都並沒設立副主席一職,但澳中致遠卻例外,設立了副立席一職並由崔世平擔任。同時,他亦擔任兩間子公司-濠匯投資有限公司及澳門青年創業孵化中心一人有限公司–董事會主席,但任期均未見設期限。

崔世平也擔任孫公司–澳中致遠(中山)產業孵化器有限公司董事會主席一職。

澳中致遠各董事會成員的任期 (來源:公監辦)

據公監辦資料,崔世平於澳中致遠董事會副主席任期由2018年11月24至2023年11月23日;他於兩間子公司董事會主席一職則分別由2017年5月4日至今、2017年10月31日至今;而其在孫公司–澳中致遠(中山)產業孵化器有限公司董事會主席任期由2021年5月10日至2023年11月23日。

澳中致遠(中山)註冊資1千萬美金 設於火炬國際會議中心

澳中致遠兩間子公間註冊資本分別只有10萬澳門元,但其孫公司–澳中致遠(中山)產業孵化器有限公司的註冊資本則有1,000萬美金。公監辦資料顯示,該公司的法人住所為中山火炬國際會議中心一樓商務室,即為澳中致遠動用1.54億人民幣「先租後買」的中心。

審計報告揭發,由於欠缺房產證,故火炬國際會議中心不具備條件出售。但澳中致遠公司則以「在兩地政府的關懷及互信基礎上」為由,改為「先租後買」,簽訂18年租賃合同(包含免租期一年),租用整座4層高的會議中心,租金累計合共約1.54億人民幣。因該中心始終欠缺房產證,澳中致遠公司未有按原計劃使用第一至三層開展業務,改為只裝修會議中心第一層試營運,裝修費達1,047萬人民幣,但一直無法辦理消防許可及驗收手續。

本媒亦向經財司查詢,澳中致遠動用1.54億人民幣「先租後買」火炬國際會議中心的決定是政府作出或該澳中致遠作出,該司亦沒有正面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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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書面回覆本媒查詢全文如下:

有關審計報告對澳門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提出的意見和建議,本辦已於2021年12月23日發出了新聞稿(https://www.gcs.gov.mo/detail/zh-hant/N21LWtG8Hd?3)。

經濟財政司司長已經指示「澳投」加強對其子公司「澳中致遠」進行監管,切實跟進審計報告提出的意見。對於有關工作項目引伸出來的問題,務必作出妥善處理,理順業務劃分,做到各司其職。

同時,「澳投」須遵照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作出的規範指引,優化「澳中致遠」管理及運作,提高決策程序的專業性及嚴謹度,更好善用公共資源。

此外,澳門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亦已就審計報告作出了回應,詳細內容請見《澳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二)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第33頁至36頁。

本辦暫時沒有進一步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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