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局今(15)日表示,早前推出八項中小企疫情支援措施,當中的《2021年度僱員、自由職業者及商號經營者援助款項計劃》於11月26日起分批發放,合資格人士及商號分別將獲發放一萬澳門元(下同)以及最多20萬元的援助款項。
財政局其新聞稿指出,「援助計劃」發放對象包括工作收入較低的本地僱員;從事特定行業和屬職業稅第二組納稅人的自由職業者;有經營困難的商號經營者。上述援助款項每人只能申請一次,若有適合多於一項者不得兼收。
據當局,僱員援助規定2020年度工作收入不超過14萬4千澳門元(下同)的本地僱員,每人可獲發放一萬元的援助款項,受惠對象包括符合條件於2020年內離職、兼職及停薪留職的本地僱員。
商號經營者援助規定,在財政局登記的所得補充稅納稅人,不包括非澳門居民,如果其經營的商號於2020年度所得補充稅申報營業結果為沒有盈利,將按商號最近三年度申報的經營成本平均值的百分之五計算,發放每人最少一萬元、最多20萬元的援助款項。
財政局亦有提醒,如作出虛假聲明或提交虛假文件,取得援助款項,特區政府必會嚴肅追究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