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助滿三年將「盡鐘即走」 藝文管理人才恐流失

2021-10-22「文化藝術管理人才培養計劃」新改動 藝文管理人才獲資助滿三年「盡鐘即走」 即時報道 專題報道

文:藝文採訪組

網址:https://aamacau.com/?p=80814

時間:2021年10月23日 13:13

文化局的「文化藝術管理人才培養計劃」今年有新改動。由來年度開始,計劃的被推薦者需要是由2022年度開始計算、未曾獲此計劃資助累計滿三年的人士。換言之,最快三年後,有一批在藝團工作的行政人員將不能再獲政府補貼其薪金,藝團若要申請這筆資助支持行政工作,只能換人,物色未曾獲此計劃資助累計滿三年,又符合資歷要求的人士。

「三年後,這班有經驗的藝術行政人員怎麼辦?」留意到相關調整後,不少藝術工作者不禁疑慮。而在藝團看來,新規定意味着藝團每三年就要替換行政人員,之前雙方累積的合作經驗將不能延續。而如果希望延續合作,藝團就要另外尋找資源,變相也加重了藝團的負擔。

「那個人和我合作了三年,他又想繼續做,為何我要無端端『炒』了他,找一個我不認識的人重新再來這個團做?」藝團「足跡」的小劇場演書節策劃莫兆忠說。劇場工作者楊彬也認為,新規定會造成經驗的斷層。「三年後應可有後續扶持,例如只要是仍為同一藝團工作,即你會把招數傳給別人,而不是斷了,就bye bye。現在對於藝團來說,這『三年』條件令人有些措手不及。」

文化局:多個活動機會 供學以致用

就從計劃「畢業」的行政人員的往後發展有何後續支援,文化局回覆《論盡》查詢時表示,局方一直透過創設不同的展演平台,包括藉著「澳門城市藝穗節」、「澳門藝術節」、「內港、氹仔文化深度遊•戲」等節慶及活動計劃,讓本地藝文工作者擁有發揮才華的展演平台,並致力拓展與不同地區的文化藝術交流平台及計劃,透過上述的機遇及項目,未來將有更多機會讓有關實習計劃的參與者學以致用,實踐所長。

文化局表示,一直透過創設不同的展演平台,包括藉著「澳門城市藝穗節」、「澳門藝術節」、「內港、氹仔文化深度遊•戲」等節慶及活動計劃,讓本地藝文工作者擁有發揮才華的展演平台,並致力拓展與不同地區的文化藝術交流平台及計劃,透過上述的機遇及項目,未來將有更多機會讓有關實習計劃的參與者學以致用,實踐所長。

盧頌寧:忙碌辦活動 何來餘暇探索藝術?

然而,藝團「足跡」的理事長盧頌寧認為,這不是理想的發展方向。「幾年前開始(年度計劃)只可以做五個,其實條數可以計,你怎有資源去找一個行政去做這事?」「有時有些活動我申請不了資助,這(人才)計劃可支持我繼續有人工作,即我不是靠一個活動的資源去請一個臨時工,而是一個恆常的人——那個人是穩定地知道這個團的發展,以及幫助這團做一些恆常的工作。這為藝團已經很好。」

在盧頌寧看來,如行政與藝團都希望在「三年之約」後繼續合作,在現時的新規定下,藝團就需要從其他地方調撥資源支持。而如果這合作是要透過舉辦活動來獲得資源,這意味着藝團將要不斷服務政府的標書、項目,未必可以有空間探索自己的藝術。

「文化局會說,接『深度遊』就可以賺到錢。但你必須知道藝術花的時間是怎樣、怎樣熬製一個好的作品出來。我覺得現時這事完全有衝突。當一個藝術家熬一個好的作品出來,他可能要四五年先可以。現在是沒有這樣一個空間給澳門的藝術工作者。藝團怎樣有時間去培養它的藝術方向、想出現的藝術形態?我覺得現在這樣的形式是越來越推向死亡。這制度會出現所謂的百花齊放,而看不到高深、有價值的藝術作品出現。大家只是努力地玩這些行政就真的飽了。」

「我覺得這對整個劇場界別像一個計時炸彈。」她續道。

楊彬:經驗難承傳 藝團發展受阻

全職劇場工作者楊彬也指出,多辦演出、活動並不能穩定地支持行政人員的人工。「因為很多資助項目會講明不可以有行政費。」而即使可以,這也意味着項目本已緊張的創作資源會被分薄,以支付行政人員的報酬,這對藝團而言會有一定困難。加上活動經費有可能隨時被銳減,可以調撥作行政人員薪金的資源就變得更不穩定。同時,隨着活動增多,行政工作也會倍增,到最後有可能超出負荷。「本身一年做五個演出,還有一些其他項目,人手已不夠,然後還要去搵JOB。這些工作會令我們作為藝團焦頭爛額,去到最後不行了,我們變成要花更多錢去找救援。其實這會令到整個質量下降。我不覺得這樣非常有幫助。」

另外,根據「文化藝術管理人才培養計劃」的設計,資助一共有三個類別,每個類別的建議培訓時數與資助金額不一。但「累計滿三年」的新規定並沒有表示會按不同類別作不同處理,意味着藝團第1類別與第2類別的行政人員三年後有可能會同時離開,藝團甚至本地藝文界會出現重大的人才流失。

「藝團不會每一年都有好幾個不同規模的製作。培訓三年剛成熟了,他就要離開這行,就因為藝團養不起。現在即將舖墊的是一個人才流失,而且是一個很大區塊、很核心的人才流失。」「舊人一下子全被替換,而不是慢慢過渡。新人又要重新摸索,藝團於是會一直重蹈覆轍,對藝團的成長沒幫助。」

藝術行政協助藝團定路向 非僅是文書

有意見認為,現時的新規定是在培養獨立製作人,而非駐團的藝術行政。藝團「足跡」的小劇場演書節策劃莫兆忠也認為,文化局的文化政策就是「搞活動」,對何謂「藝術行政」的概念也不清晰。「藝術行政不是只幫藝團搞活動,而是協助藝團營運長遠的計劃,即它整體的發展,未來幾年要走條怎樣的路,要怎樣發展,幫藝團行銷形象,而不是推銷戲票。這是兩個不同的層次。」「文化局本身就搞錯了藝術行政這崗位,把它變成了一個event manager(活動籌辦人)。」

楊彬也指,藝術行政需要物色製作的創作成員。「我也有我的藝術決策,不只是一個執行者。我要判斷是否要找這個人,也會幫藝團選劇本、藝團在走怎樣的方向。當這藝術行政成熟時,他是在協助這件事,不只是藝術歸藝術,行政完全歸行政,而是你和藝術總監和導演一起合作很長時間,整合出藝團未來的方向,這需要長年累月去做,不是三年就完了。對於藝團,它沒有資源就沒辦法再聘用你,就要換一個新的人。這樣事情就沒辦法累積,是永遠都沒辦法累積。」

他又有感:「一件咁重要的事,連一個公開說明會也沒有。」希望政府能與業界一起討論藝團與藝文工作者正面對的困境、大家期許的未來是甚麼。「次次都派糖,其實幫不了行業,像解決了件事,但真的不是長遠的方式。需要的是文化政策上的改變。文化局想這城市的藝術變成怎樣?如他自己也不知道,對於我們來說也是一個很大的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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