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選議員蘇嘉豪提出書面質詢,表示現時議員所提交的書面質詢需經過漫長的「官僚程序和公文旅行」,負責人員接手時往往已逼近30日的答覆期限,相關答覆尚須上呈審核,時間倉促大大影響答覆內容的質量和完整性。故促請當局持續完善有關工作流程,確保依時答覆及答覆內容的質量;另亦要求當局保證有關答覆非模糊、空泛,對質詢問題應清楚、客觀回答。
蘇嘉豪指出,去年行政當局表示經內部協調,簡化了書面質詢工作的分配、答覆等流程,並根據實際情況訂定清晰的工作指引,希望提高公共部門對該月起議員提出書面質詢的按時答覆比率。蘇也引述有議員統計稱,自去年6月起政府大致已按規定依時答覆。
但蘇嘉豪表示,其收到有公務員反映,「現時議員提交的書面質詢,自立法會送交行政長官辦公室後,輾轉經司長辦公室、局長、廳長、處長再到負責答覆的人員,期間需時甚久,負責人員接手時往往已逼近30日的答覆期限,而且人員完成答覆草稿後尚須上呈審核,負責人員往往只得數天甚至更短時間處理,不僅令人員無所適從,也大大影響答覆內容的質量和完整性」。
故蘇嘉豪質詢當局,現行關於答覆議員書面質詢的工作指引具體內容為何?從質詢送交行政長官,直至完成答覆後交回立法會,在政府內部的完整流程和日程分別為何?他亦指出,因應部門負責人員可能因官僚程序和公文旅行,而逼於無奈須於不合理緊絀的期間內完成答覆草稿,故促請政府持續完善有關工作流程,以確保在依時答覆的同時,答覆內容的質量和完整性也不受損。
蘇嘉豪又引述指出,2011年已有議員提案建議引入規定,如非針對質詢提出的問題逐一答覆,或答覆內容模糊、空泛、矛盾或不足,等同「沒有答覆」。因此質詢當局何具體措施保證各部門的質詢答覆均符合清楚、客觀、貼切等合理期望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