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三參選組別「民主昌澳門」、「新澳門進步協會」及「學社前進」共15名參選人,早前被立法會選管會以「不擁護」《基本法》或「不效忠」特區為由DQ,提出的聲明異議也已於前(21)日被駁回,該三組昨(22)日就DQ事件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按相關規定,終審法院須於5日內作出判決。三組別冀終院判決為DQ事件弄一個清楚明白,彰顯真正的事實。
傳媒問及是否對裁決抱有信心?若敗訴又如何?「民主昌澳門」受託人、第一候選人鄭明軒指出,倘敗訴他一點也不會感意外,只認為日落已至。「天黑返屋企,大家要諗自己嘅歸路係點,好似而家咁,喺一個公共地方可以自由交流意見,但係而家話你聽唔得啦,收檔啦、閂燈啦…..呢度(澳門)係咪以後都要咁?我哋係咪要學同胞咁樣用各種辦法先可表達真實意見,甚至社會上發生嘅事,正式媒體睇唔到……要在枱面下傳播,關心澳門嘅人都唔想咁樣。」
「新澳門進步協會」受託人、第一候選人陳偉智認為,終審法院須明確判定選管會所認為的不具被選資格的有關理由和證據,向有關組別的支持者、選民及全澳市民清楚交代,為DQ事件弄一個清楚明白。
直選議員、「學社前進」第一候選人蘇嘉豪表示,對於持續為公義發聲一直保持信心,期望司法機關對於「荒唐證據」進行司法審查,以及最終裁決能夠彰顯真正的事實。談及敗訴,他稱「波係圓嘅,未去到吹雞完場都唔知,而家個波交比終審法院」。
三組別:龍門任搬 言論自由已受損
行政長官賀一誠昨(22)出席活動時首次回應DQ事件,表示尊重選管會的決定,並強調澳門言論自由沒有任何收窄,「鬧政府」是沒有問題,「市民講任何嘢唔會追究」,他也一直堅持政府做得不好應接受批評。三組別則反駁指,選管會任意搬龍門,澳門人言論自由已受損。
回應賀一誠有關言論,陳偉智指出,對於選管會在提交完申請確認提名委員會後才定出有關7項準則,而期間選舉法並無任何修改,「作為一個曾經的立法會議員 ,(認為)法律唔係咁樣任意去詮釋,任意擴展或收窄,應該按既有程序去做,咁樣先係維護法律尊嚴,先係法治社會應有嘅做法」。
「學社前進」受託人、第二候選人陳樂琪表示,DQ證據中顯示其團隊有些候選人只就某個集會禁止舉行轉載相關的傳媒報道,就被認為鼓吹顛覆國家政權,反問「係咪分享傳媒報道隨時被扣上顛覆國家政權嘅帽子?」認為這對於傳媒、讀者、市民都是非常恐怖的指控,他亦不認同特首所述言論自由並無被收窄。
陳樂琪續稱,「在相同議題上,政府比公民有更大言論自由,例如特首(可以)討論普選,若是一般人討論相關議題,有可能被指控惡意攻擊政府。長此下去,又有幾多公民會好似以往一樣繼續參與公共討論?有可能呢一刻係合法、和平嘅活動,但多年之後被追究成為一種鼓吹顛覆國家又或惡意攻擊政府嘅行為,呢個無疑已經令市民有恐懼。」
蘇嘉豪認為,今次DQ絕對與言論自由、政治權利有關。「移除過去較為強力監督政府的議員,肯講真話嘅議員唔能夠出現在議事堂上,呢個唔係剝削言論自由咩?特首得閒可以睇睇警方提供俾選管會呢啲偏頗、粗疏嘅所謂證據,相信佢(特首)會考慮收返佢嘅說話。」
鄭明軒表示「我哋深信我哋並無違反任何法律,如果有嘅話我唔會自由地企喺度,但佢(當局)可以喺刑法以外遷建辦法懲罰你,令你付出代價,進一步令到大家即21人以外的人,做乜嘢、講乜嘢、轉載乜嘢都要自己諗一諗,自己審查自己,呢個就係我哋最害怕而且正發生嘅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