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新修訂的司法警察局組織法,其中規定擔任局長的要件需「督察長」。本年早前司警局「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晉級開考以填補督察長一缺。結果,現任局長薛仲明以85.2分成唯一合格投考人,就此,他順利地穩坐司警局局長了。而司警局日前回覆《論盡媒體》查詢指,在這場晉級開考只有一人報名,即現任司警局局長。問及司警局究竟有多少人員符合資格報考今次晉級,局方只表示,沒有相關統計。
翻查由薛仲明簽署、本年三月憲報刊登的開考通告,今次晉級報考條件:凡符合根據第17/2020號法律第十條第一款的規定,即具備法學士學位、在原職等服務滿五年且在該段服務時間內的工作表現評核中取得不低於「十分滿意」評語的司法警察局編制內刑事偵查人員組別的一等督察均可報考。
本媒早前向司警局查詢今次開考有多少人報名、多少人符合資格而被接納、以及這些被接納的人士主要來自甚麼部門以及其職級。司警局僅回應指,「此開考有一人報名」,局方亦沒有統計有多少人員符合資格報考。
有關今次督察長晉級開考試,保安司司長辦公室早前發新聞稿指,經黃少澤按規定建議,行政長官指定了首次督察長晉級開考的典試委員會,其成員包括主席黃少澤以及委員保安司司長辦公室主任張玉英等。又指,督察長是司警局刑事偵查人員職程中目前最高的職級,「負責領導偵查工作尤其帶領人員調查複雜難辦的案件、領導和組織特別行動或統籌專項任務、策劃和指揮聯合警務行動等」。去年生效的第17/2020號法律《司法警察局特別職程制度》,在刑事偵查人員職程中增設督察長及刑事偵查主任兩個新職級。而去年修訂的司警局組織法規定督察長是擔任局長的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