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年報公佈3名治安警員涉違法 治安警︰高度重視 已展開紀律程序

(資料圖片)

昨天(20日)公佈的《2020澳門廉政公署工作報告》指出,有3名治安警涉及違法行為,分別涉及網絡平台銷售美容產品事件、協助他人非法借貸和觸犯財產及利益申報規定。

治安警察局今日發新聞稿表示,高度關注事件,會積極及全力配合廉署調查工作,並重申對所有人員違紀違法行為追究責任,絕不姑息。又稱已全面檢討工作流程及指引,責成各部門加強監管堵塞漏洞。

新聞稿中提到,有關首宗個案,治安警察局於2019年9月接獲廉政公署通報,指一名警務人員於2018年至2019年期間在多個網絡平台銷售美容產品的事件,因有跡象顯示有關警務人員涉嫌違反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專職性原則,治安警察局已隨即就事件展開並已於2020年4月3日完成紀律程序,有關警務人員已被科處罰款紀律處分。

有關第二宗個案,警方於2020年4月接獲廉政公署通報,指一名警務人員於2015年至2017年期間涉嫌協助他人非法借貸,並從中收取介紹費,相關借貸行為涉及高利貸犯罪活動。有關警務人員已於2019年退休,其涉嫌觸犯《刑法典》第219條「暴利」罪被送交檢察院偵辦,治安警察局已於2020年4月27日依職權對該名警務人員提起紀律程序。

至於第三宗個案,廉政公署在4月份已作公布,一名現正被羈押之警務人員,被揭發持有來源不明的相當巨額財產,因此其涉嫌觸犯《財產及利益申報法律制度》規定的「財產來源不明」罪及「資料不正確」罪,案件一併被送交檢察院偵辦。治安警察局已將是次個案涉及違反紀律部分合併於2019年6月28日對該名人員所提起之紀律程序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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