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政府正為《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文本進行為期45天的公開諮詢。一直關注青洲臨時燃料中途倉搬遷的青洲坊眾互助會副理事長陳鳳表示,由於沒有相關監管法規,危險品四處可見。「成個澳門街,我最清楚呢種情況 。好緊張,但無辦法。啲市民都唔緊張。其實炸彈就係你周圍,你自己都唔緊張。」又指,認同該法律應盡快制定以規亂象,但文本仍有不少缺失及模糊之處,擔心日後生效後都只是「無牙老虎」。
對於政府遲遲未能給予搬移青洲臨時燃料中途倉的時間表,陳鳳只稱會繼續「逼」政府去做相關工作。「中途倉都臨時咗幾十年,仲唔嗱嗱聲搞掂佢?一入門口就火水,(石油氣)同一空間,好牙煙,而家都係,要快快脆脆搬咗佢。」
文本模糊 常見隱患未提及
陳鳳表示,本澳現行的法律制度中, 對危險品沒有整體及統一的監管 ,「且權責不清、 職權錯配、職能重複 ,猶如無牙老虎,治標不治本 」,認為立法可將此漏洞修正。
問及對法案文本的看法,陳鳳表示,文本內容模糊,不少問題文本仍未提及如何監管。例如如何規管存放危險品如天拿水、火水等的五金舖,以及當局會否抽查以確保其運作符合法規等,但文本完全沒有提及。「五金舖就近民居,店內存放大量危險物品,是個計時炸彈⋯⋯嚴重威脅大廈居民人身安全,五金舖著火亦無得救。」又指,據香港的做法是訂定清晰的危險品豁免量、必須向主管當局申請有關存放危險品牌照而且會作突擊檢查。
陳鳳直指即使出席了諮詢會,聽完官員的解說仍未得到答案。「五金舖(相關問題)亦沒有明確嘅答案⋯⋯五金舖都可以係一個炸彈。真係,天拿水都很著火。」「可能係局方未能好全面、有啲嘢(或)未知、未接觸、未發生故未睇到」。她又擔心一旦發生意外時幾個有監督權的部門會將責任推來推去。
在街上常見同時運送石油氣及火水貨車,陳鳳表示,這種貨車也是安全隱患之一。她表示,本月2日發生一輛滿載石油氣和火水的貨車疑突然冒煙,幸好沒有著火,否則後果不堪設想。涉及意外的貨車載二十多罐石油氣以及有五、六罐火水。但法案文本亦沒有提及此種貨車可運送危險品的上限,以及如何處理因若「超載」危險品或因將不相容危險品同車而導致意外等問題。「貨車不應該同時運送石油氣及火水⋯⋯若唔好彩部車著火,若真係救唔切。澳門嘅街道好密集、石油氣若一爆炸,周圍都夷為平地,好牙煙。但文本沒有提及如何監管。」
她擔心部分石油氣公司或送貨司機為了「方便、快啲、賺多啲」會「超額」運送石油氣,甚至將不相容危險品同車運送。
陳鳳又指,法案文本亦未見有協助釐清責任歸屬的相關條文。以上述意外為例,若真造成人命及財產的損失時,「究竟責任誰屬?是司機或公司?」
危險品及中途倉於民居的「計時炸彈」拖一日對居民安全威脅多一日
青洲臨時燃料中途倉搬走一直是陳鳳多年的心願以及努力的目標。雖然政府較早前已公佈,危險品永久儲存倉選址九澳的原青年挑戰福音戒毒中心,以及選定港珠澳大橋人工島作石油氣中途倉。但後者的搬遷時間表卻「難產」,陳鳳相信政府會緊張相關工作,之前發生的意外已響起警號。「石油氣爆炸好勁,加上青洲公屋集中,青茂口岸又快開通。人流及交通亦越來越繁忙⋯⋯(政府)唔想做都要做。我相信要起上嚟,各方面亦易配合」。她希望兩年內可以搬走中途倉,「最好一年內⋯⋯人嘅生命安全為第一。人工島已填平,起係好簡單。」
陳鳳認為,儲存倉建造應不難,設備方面亦不難。「希望政府能從居民嘅利益出發,使到我哋能安居樂業。我哋唔要求咁高,最重要係平安。」又認為,危險品及臨時中途倉搬遷規劃不能再拖延了,「於民居的計時炸彈,拖一日對居民人身安全威脅多一日。」她又冀市民關注《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以及出席諮詢會表達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