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被放無薪假形同隱性失業 倡政府推出停工補償

立法會全體會議

受疫情影響,不少僱員被放無薪假,收入減少影響生計。多位議員關注僱員放無薪假的情況,尤其在博企,並建議政府修法或推出政策,補償僱員被放無薪假的損失,保障勞動權益以及削減博企外僱。

直選議員李振宇指出,《僱員的最低工資》法律出台,廢止了俗稱《停工補償制度》的第43/95/M號法令,令有關僱員失去原有保障。又指,疫情下的所謂無薪假並非法定假期,但廣大僱員只能逆來順受,該批員工可被視為隱性失業,亦擔憂很快會成為顯性失業者,其時才可得到失業津貼。直選議員李靜儀認為,相關勞資糾紛的投訴減少,或因為僱員願意與僱主共度時艱,理解疫情下的經濟困難。但不能因此忽略法律之漏洞,促請當局檢視法律保障權益。

直選議員區錦新提到,當局多次表示第三輪經濟援助措施未「閂後門」,但又「攬住幾千億見死不救……沒閂後門也沒開前門」,要求政府講明援助之標準。直選議員蘇嘉豪指出,企業減薪需依法通知勞工局但放無薪假就不必,此舉令當局難以監察僱員權益有否得到真正保障。又稱,雖然勞工局表示勞資雙方需訂立合理的無薪假期限,但若僱主以一個月為限不斷續期,當局目前亦無法處理。

直選議員麥瑞權則指出,中小微企在疫情下營運困難,若再要其支付停工補償,恐怕更多企業結業。「因為你話停工要補償,真係有呢條法例喺度,我諗好多(企業)一早閂門、唔做啦……又話保就業,呢度補、嗰度補,不如我執埋佢好過。」

經濟財政司長李偉農解釋到,最低工資法律的適用於各行各業,當中包括上述第43/95/M號法令所指的製造出口產品工業,倘不廢止該法令,一旦出現停工的情況,製造出口產品工業的僱員因適用該法令的規定,其所收取的報酬補償將比最低工資的金額低,與其他行業的僱員收取停工補償不一致。為避免出現不公平的情況,故有必要一併廢止該法令。

黃志雄(中)

勞工局局長黃志雄表示,放無薪假需勞資雙方協議,若僱員因不同意放無薪假而被解僱,則可被視為以不合理理由解僱,僱主需支付相應解僱賠償。他稱,放無薪假是迫不得已的情況,希望勞資雙方在疫情期間互諒互讓、共度時艱。

李偉農:本地僱員任職博企中高層比例持續上升
另外,有議員關注博企中本地僱員和外僱的比例,以及本地僱員的向上流機會。政府表示,本地僱員在6間博企任職中、高層管理人員比例為89%。

李偉農表示,在6間博企及旗下公司任職中、高層的本地僱員比例持續上升。截至 2020年12月。6間博企共有9,940名中、高層管理人員,其中本地僱員約佔89%,已超過政府訂立的不低於85%的目標。並表示,6間博企及所設娛樂場的酒店聘用外僱 (不包括建築僱員) 有26,102人,佔整體僱員約24%,去年 (2020年) 的外僱較2019年減少9,00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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