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收入補貼放寬至非永久居民 合資格居民每月收入可達5000元

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第6/2008號行政法規(工作收入補貼臨時措施)》行政法規。法規規定,本年度工作收入臨時補貼將放寬至非永久居民,申請條件不變,合資格居民每月收入可達到 5,000元。

申請人可於今年(2020年) 4月、7月、10月及 2021年1月內,遞交前 1季度的補貼申請。有關行政法規將於公布翌日生效,追溯至 2020年 1月 1日。

《工作收入補貼臨時措施》自2008年正式推出,至今已連續實施12年,政府認為措施有助紓緩包括殘疾人士在內的低收入受僱人士的生活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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