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翊捷反對西灣湖木步道: 明顯違反歷史城區保護計劃的保育方向

市政署計劃在西灣湖靠近民國大馬路一側的石堤外興建內湖木步道,令社會憂慮木步道將會嚴重破壞西灣湖的景觀。城規會委員林翊捷表明反對這項計劃,他指出,西灣湖北岸的石堤早在澳葡時代已被列作文物場所,而《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諮詢文本內亦多次提到西灣湖沿岸景觀特徵的重要性,在石堤以外的水體上興建木步道明顯會違反管理計劃所建議的保育方向。他又指出,聯合國世遺委員會將於下月召開大會,屆時將會討論澳門歷史城區及其管理計劃,「作為澳門人,我不希望在這個時候節外生枝。」

林翊捷從技術角度分析木步道的景觀影響時質疑:「會否只是建一條木步道如此簡單?我可以設想到的是,除了木步道外,上面還會有欄杆及路燈。」他指出,西灣湖靠近旅遊塔一側現時設有木板地,其海拔高度為1.5公尺高,而民國大馬路的海拔高度則為3.2至3.4公尺高。若內湖木步道的海拔高度與木板地相若,則建成後只會與民國大馬路相差約1.8公尺左右。

其次,市政署所計劃的木步道全長超過1公里,並在岸邊再延伸至水體上約5米。林翊捷認為,署方沒有可能會興建一條臨近水體但缺乏欄杆的木步道,這就會為市民尤其是小童帶來危險,「因為木步道已非建在湖邊,而是離岸、水較深的位置,是不可能不裝欄杆的。而一般的欄杆高度已有約1米高,亦要裝在木步道兩側。」他續指,步道本身亦一定會裝上路燈,且因步道貼近水面,路燈亦不能裝得太低,否則就會被浸壞,「路燈為免撞到頭,至少都要高2公尺或以上。」

「這樣究竟會產生什麼問題?」林翊捷表示,去年初進行公開諮詢的《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諮詢文本中,經已先後3次提及到西灣沿岸的景觀特徵。文本第32頁「景觀視廊」提及到:「從西灣湖沿岸仰視主教山聖堂方向中,主教山聖堂、西望洋山山體、民國大馬路之沿湖堤岸與喬木以及湖體,由遠及近,共同有層次地組成了該景觀方向的代表性特徵。」第62頁「街道風貌」亦提到:「要維持石堤等街道風貌的特徵。」第105頁又講到「街道肌理」:「民國大馬路從16世紀至今,均未有大的變化,仍然是臨靠水體,是城區內保存最完整的歷史海岸線,保留原有的海旁石堤、石砌舖地及榕樹等特徵元素。」

林翊捷強調,雖然西灣堤岸在1911年才建成,但它一直都是本澳海岸風景的一個標誌性地點,亦在澳葡年代就已被列為文物,其意義非常明確。既然《歷史城區管理計劃》諮詢文本已先後3次提及西灣沿岸的景觀特徵,代表著其敏感性非常高。而保護西灣沿岸並不只是令石堤不被破壞就了事,而是在西灣湖的另一邊望向民國大馬路方向時,一定要清楚看到西灣沿岸石堤的景觀,「若是建成了木步道的話,基本上就已違反了這個保護方向,這是非常清楚的。」

文化局早前回覆《論盡》查詢時表示,當局早前曾接獲市政署就西灣湖沿岸優化計劃的諮詢。根據市政署提供的資料,計劃所涉及的範圍不屬於被評定的不動產或緩衝區範圍,但鄰近被評的場所-「由嘉樂庇總督大橋至聖地牙哥炮台的海旁」。對於該計劃,當局除要求環湖步道的設置不得有損西灣湖的原有石構堤岸外,環湖步道的外觀設計亦必須與被評定的場所相協調。

對此,林翊捷就提出質疑:「我不知道文化局有何「高超」的法力,令到木步道可以與文物協調到。但從保護管理計劃來看,能夠作出協調的困難度是極之高的,在工程設計上、景觀上、文物保護上及使用者安全之間去平衡的話,將會十分困難。」

市政管理委員麥儉明日前在社區座談會上表示,優化西灣湖沿岸的其中一個目的在於滿足市民鍛練的需要。林翊捷則反問:「為何愛運動的人會選擇在民國大馬路這一邊跑,而非在另一邊?我想很關鍵的元素是因民國大馬路有樹蔭。大家跑過步都知道,在樹蔭下跑步是十分涼爽的。但若在堤岸外興建步道,樹蔭基本上是無法遮到他們,這與在湖的另一邊跑步是沒有分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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