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體城規未見影 都更公司先出台 陳德勝︰本末倒置 浪費公帑

民眾建澳聯盟今早舉辦論壇,探討都市更新。城規會委員陳德勝批評,在未有都更法律及總體城規出台前,政府先設立都更公司是本末倒置,認為相關的法律配套都不能凌駕於總城規之上,此舉可能會出現法律衝突,甚至令都更公司出現空轉,浪費公帑,做不到任何實際工作,亦影響政府的管治威信。

陳德勝指出,現時有聲音要求儘快拆除重建祐漢七棟舊樓樓群。然而,這個社區重建後是什麼性質?是純住宅?還是兼顧商住,又或要有旅遊設施?「我哋要先有總體城規定咗,才可以做都市更新,而唔係從七棟舊樓出發去做都市更新。」

他說,特區政府由最初的「舊區重建」,到現時的「都市更新」的政策都出現缺陷,城規會只能提供意見,最終仍由工務局「話事」,導致都更工作出現「議而不決,決而不行」局面。他表示,對現屆政府已沒有期望,「因為佢做事冇魄力,冇承擔」,希望下屆政府更有擔當,加快推動總體城市規劃出台,以利進行都更工作。

時事評論員蘇文欣指出,特區政府近年的政策「眼光遠大」,多為配合「一帶一路」和融入大灣區發展為主,卻忽略處理澳門自身的問題,包括重要的城規及都更問題。他認為,由「舊區重整」到「都市更新」,至今已探討十幾年,市民最關心的是都更能否改善居民的生活,「到底都更是為了什麼?重建為商家,是重建為居民呢?」

然而,相關政策的透明度不足,受影響最大,要被拆樓的市民完全不清楚計劃進度亦缺乏表達意見渠道。「關係到居民日後生活的事情就無人會理,但到拆屋的時候卻好快會話俾你聽,你間屋要被拆,要被強拍」,他表示,都更對居民生活影響甚大,期望下屆政府能增加透明度,並聆聽居民表達訴求。

民聯智庫理事長陳冰冰認為,在法律配套未出台的前提下,設立都市更新公司只是敷衍社會。又稱法律法規出台後亦未必適用於每個社區,建議政府設立社區試點,先行先試區域性都更,並配合研究相關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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