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區提「澳人澳地」法案 倡新城區住宅只准澳人購買

直選議員吳國昌、區錦新向行政長官崔世安提交「新城區住宅限購制度」法案文本,倡以立法方式確立「填海新城澳人澳地」。2名議員提交的法案中建議,新城區住宅的業權只准由持有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且在新城區尚未有任何住宅單位業權的人士取得,而每名澳門居民只能取得不超過1個住宅單位的業權。

吳國昌受訪時估計,新城5個區域合共將有5萬個住宅單位,佔本澳整體住宅量約5份之1。他們要求將整個填海新城的住宅單位,作為澳門人安居置業的長效機制,其辦法就是透過現行法律定義清楚何謂「住宅單位」及「填海新城土地」,定義清楚後就引用《民法典》第402條規定,訂明取得新城區住宅單位的額外條件,包括必須是澳門永久性居民,並在新城區未擁有任何業權,且每次取得的單位數量不得超過1個。

吳國昌相信,上述建議與中央政府批准本澳填海的原則一致,「十分清楚,填海新城是要用作回應本澳居民的房屋需求。理應整個填海新城都是要回應居民的房屋需求,而非只是某一塊用地。」他亦認為,若政府願意執行上述政策時,就會為居民置業帶來合理的心理預期,防止外來資金囤積炒賣,確保土地資源公平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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