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准州官放火 不准百姓點燈 周庭希︰借民防之名侵犯新聞及言論自由

《民防綱要法》諮詢網頁

《民防綱要法》諮詢期將於明日(8月11日)屆滿,諮詢文本建議設立「虛假社會預警罪」,違法者將被處以最高三年徒刑;同時對傳媒引入規管,對屬民防架構成員的媒體引入刑事處罰。澳門事務海外觀察者周庭希批評,保安當局試圖利用民防之名,將侵犯新聞及言論自由的惡行合理化。「澳門政府現時很有公信力嗎?」他說,澳門官員並無有效的監察及問責,卻對居民及傳媒不斷嚴加管控,唯一的效果就是「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

周庭希指出,《基本法》第十八條規定︰「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宣佈戰爭狀態或因澳門特別行政區內發生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國家統一或安全的動亂而決定澳門特別行政區進入緊急狀態時,中央人民政府可發佈命令將有關全國性法律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實施。」然而,保安當局現時正試圖制造「次緊急狀況」,利用民防之名,將侵犯新聞及言論自由的惡行合理化。而且,一項如此重大的立法項目,其諮詢文本不可能就如此粗疏,這令人難以致信。

一旦進入諮詢文本所提及的所謂「緊急預防狀態」,某些公權力機關就變成唯一的「真相」,「如果發表一些不同的版本,又或陰謀論的話,可能會墮入法網。」周庭希說︰「澳門政府好有公信力嗎?」現時澳門官員並沒無有效的監察和問責,「講大話完全係無嘢」,這造成的唯一效果就是「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

周庭希

他舉例,早前有網民上傳內港水浸的照片,後來當局澄清有關照片是去年「天鴿」風災時的內港情況。「內港是險境,市民傳相都只是想叫人不要去,當災情發生時,會有好多消息傳出,有些居民分不到是否最新消息,不能夾硬話唔係今次嘅事就即刻拉咗佢。一個咁低公信力的政府,要求居民在私人通訊的情況下,都必須發佈絕對真確的消息,呢個係不成比例。」

周庭希指出,美國之前處理風災時,有專門機構處理傳言,有網站迅速公佈哪些是真,哪些是假。而歐盟最近亦有報告指引如何處理假資訊,就是要加強資訊的透明度,令公眾知得更多,才能制止謠言。「透明度不高是澳門政府一直以來的弊病,現時政府不反思加強透明度,反而是加強管控言論,這樣會有危險。對所有的陰謀論及有懷疑的訊息會產生『寒蟬效應』,對傳媒及公眾有很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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