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遺會轉軚再轉軚 今次認同分區保育荔枝碗 文化局:朝評定方向做後續工作

文化遺產委員會今午開會。會後文化局局長穆欣欣及副局長梁惠敏表示,文化局在會上初步建議分區保育荔枝碗,強調會朝住評定的方向加速進行後續工作,並爭取於今年12月15日前完成程序。又指方案得到出席的委員一致支持,列席會議的工務局代表都表示,現時的保護方案都吻合他們的規劃。

文遺會今年六月「黑箱」開會,在沒有通知傳媒採訪下召開平常會議,會後文化局發新聞稿稱,有部分委員憂慮船廠片區倘評定為文物後,需受《文化遺產保護法》的規範,不一定有利於活化利用,文遺會最終不建議把「荔枝碗船廠片區」評定為文物。結果與2017年4月,文遺會一致支持政府儘快啟動文物評定程序的態度截然不同。事件引起公眾強烈反響,認為文遺會將「活化」與「保育」本末倒置,亦與公眾諮詢的文意相違背,而民間發起的評定更一直未被政府接納,批評政府未有聽取民意。

事隔不足兩個月,文化遺產委員會今日再次開會,依舊「閉門」,但態度就180度再反轉。會議後文化局局長穆欣欣及副局長梁惠敏見記者,表示文化局在會上初步建議分區保育荔枝碗,得到出席的委員一致支持(有4位委員請假),又指列席會議的工務局代表都表示,現時的保護方案都吻合他們的規劃。

梁惠敏介紹,文化局初步建議分5區保育荔枝碗(如圖),包括保留較完整的船廠、維持水體(紅樹林)及擴大緩衝區等。她指,緩衝區需遵守第01/DSSOPT/2009號行政指引,包括限高8.9米。就文化局提供的圖表顯示,要求完整保留的「區域1」中,有三間船廠和一間石灰廠。

對於會否再拆其他船廠,梁惠敏指,文化局現時提出的是活化時要遵守的準則和規範,又稱沒有預設立場要拆船廠,但如經建築師及工程師評估後,認為有地方要拆卸,則會按《文遺法》第32條處理。

「現時提出的是頗嚴格的活化要求。無論是高度、輪廓、屋頂形式,結構方式、材料、色彩等,但在這要求下,我們亦留下一個彈性,讓將來的建築師作活化設計。如果設計可以容納現時的建築物,唔需要拆除,我哋係歡迎,亦都接受,但如果提出咗,係影響到公共安全,或實際上操作唔到,有必要性時,就會跟文遺法第32條的處理方式,呢刻我哋冇設定條件,但提出咗保護同活化的要求。」又表示,方案是針對「荔枝碗成為文物」的建議保護方式,「而這保護方式,是對將來的活化提供有利的條件,但這不是活化的方案,是一個保護的方案。將來具體的活化方案,要透過規劃部門,或者着手進行的建築師才可以具體規劃出來。」

 

 

對於上次文遺會不建議評定荔枝碗為文物,梁惠敏表示,委員一直非常認同荔枝碗價值,不過在修復上或活化技術上「提供咗啲意見」,亦有一定憂慮,而因為這些意見,啟發文化局有現時的初步方案。又表示,「這些分區保護亦是支撐我們評定的參考。」

被問到荔枝碗會否興建酒店,梁惠敏表示,酒店未必是文化局的建議方案,局方傾向認同在荔枝碗設特色文創、展示造船工藝,或者休閒空間、適度的食肆等。又指,現時仍在進行評定程序,亦是當前一刻希望可以爭取早日完成的工作,而活化還有其他職能部門一起進行,現階段會先專心處理評定程序。

文化局局長穆欣欣重申,方案是初步的建議及方向,文化局會朝評定荔枝碗的方向進行後續工作。「係基於聽取咗公開諮詢意見和文遺會委員技術上的意見,文化局期間亦做咗大量分析和整理工作,所以有了今日初步的建議。」又表示,8月4日將有專家說明會,開放予傳媒和市民參加。

至於為何今次文遺會開會仍是「閉門會議」?梁惠敏稱, 會上會談及私人利益、權益,或個人資料內容,故大部分都建議不全程開放,但涉及一些大家較關心的議題,都會像今次的會議,事後跟各位說明。

另外,亦有傳媒問到莉娜大廈現時的情況,梁惠敏指,收到團體有關莉娜大廈價值的闡述,及希望文化局評定的意見,現正就文件內容進行分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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