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改土地用途有特殊渠道? 梁安琪拒絕回應

逸園賽狗會擬租用北安前地218號E地段,以設立格力犬國際領養中心,惟該地為工業用途,理應需獲批准改變土地用途。明日將是逸園狗會領回格力犬的最後期限,但工務局今日回覆傳媒查詢時,沒回應有關土地承批人是否需要申請更改土地或建築用途,又或是否需要就原建築的設施改善工程提交申請,僅稱現時沒收到任何相關申請。

逸園賽狗會執董梁安琪被傳媒追訪時,只稱全力支持格力犬,會負擔所有責任。至於為何不向工務申請改變土地用途,是否有特殊渠道?與有關土地有什麼關係?是否幫朋友改變土地用途?梁安琪一概拒絕回應。按《土地法》規定,修改土地用途須經行政長官預先許可,並由行政長官以自由裁量方式審議。傳媒日前向特首辦查詢,對方拒絕回應。

民署管委會主席戴祖義受訪時表示,狗會今日按民署的要求遞交承諾書,以考慮批准狗會延長60日領回格力犬。他說,民署沒有權限及條件解讀逸園租用北安地段建築物的可行性,逸園需向工務局溝通。他又稱,若果有關土地不能夠用作領養中心,則方案未具可行性,則將不具條件批准狗會延期領回格力犬。

戴祖義又表示,不覺得狗會「拖字訣」,「上星期五佢哋已經講得咁白,唔係無誠意,只係誠意嚟得太遲。」如果狗會兩年前就交出方案,現時就沒有這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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