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大會今日將細則性討論及表決《取得機動車輛特別稅務優惠》法案。澳門維護水浸車權益聯盟今日到立法會遞信,重申政府今次提交的法案並非「天鴿」水浸車主一直以來的訴求。聯盟成員梁先生形容「天鴿」水浸車主是「先受害再被(政府)迫害」。
梁先生指出,法案建議水浸車主必須要買車才享有稅務優惠。假設新車須繳10萬元車稅,舊車可退稅6.4萬元,即仍須向政府繳交3.6萬元車稅。認為有關方案並無真正幫助到水浸車主,只是雪上加霜。水浸車主一直以來都是要求不設前提條件,直接退稅。
他又批評,「天鴿」風災之後,政府「呃呃氹氹」承諾會援助水浸車主,但必須先註銷車輛。但車輛被政府拿去拍賣,拍賣所得盡歸庫房。「連我哋既渣滓都要攞埋,就算部車浸咗,自己攞去賣,兩三百蚊總會賣到,點解連我哋兩三百蚊都要搶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