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救格力犬聯盟到民署遞信 促請政府必要時接管格力犬

由九個動保團體組成的「救救格力犬聯盟」今日中午到民政總署遞信。若果逸園狗會到20日遷限期前仍未能安置幾百隻格力犬時,希望民署即時介入,原地接管所有格力犬,再透過動保團體尋求適合的家庭領養。

聯盟認為,狗會早於 2年前已知悉合同限期,理應妥善安排格力犬,但現時仍有 500多隻格力犬未被領養等同遺棄,質疑狗會違反動保法。保護遺棄動物協會主席蔡詠子希望,民署根據法例採取臨時措施,接管所有狗隻,並認為應由狗會負責照顧格力犬費用,「無理由要市民的公帑幫佢哋執爛攤子。」

蔡詠子表示,這批格力犬無可能做到全部都本地領養,希望政府做好監管,必須要有動保法的國家及地區才可申請外地領養。她指出,近日有市民領養兩隻格力犬,但一隻領養十小時內就死亡,另一隻則有骨折。她認為,政府已經可以用動保法追究責任,「點解民署完全唔去跟進? 」另外,又有14隻格力犬疑因無渠道賣去大陸,領養後即被退回。「之前擔心既嘢,慢慢顯露返晒出黎,希望民署正視問題,幫助呢班格力犬。要做好甄選領養者的工作,唔好求其填張表就俾隻狗人哋。」

立法議員蘇嘉豪補充,狗會本身的責任是非常明確,「無論棄養又好,無妥善照顧,醫療上和照顧上好明顯係失當,呢啲應該係要追究返責任,否則,原來企業大啲就可以唔洗遵守動保法,一般小市民就要遵守動保法,呢個對政府而言,係講唔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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