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兒童性侵經驗如何改變我的人生?」 澳門家長的性別共癒與共育

062 兒童,有權嗎? 紙本月刊

文:川井深一

網址:https://aamacau.com/?p=47184

時間:2018年06月25日 10:10

在幼稚園幼兒疑似遭性侵案件爆發之後,井井三一繪本書屋聚集了幾位共學家長,大家幾乎徹夜不眠,展開了「大型研討式對談」,像是不斷延伸的樹木枝幹,從孩童性覺與欲望的對待、移工情慾空間的討論、性別框架裡照護者親職壓力的形成、家校對話機制存在的權力傾斜、性別平等危機個案通報程序,甚至是社會集體性別創傷的治療。一個當下的新聞案件,挖出生命最深處的創傷。

來自台灣的家長D是幼兒性侵受害者,在三歲四歲大的時候,經歷過類似的事件。當時D所在的社區,是底層榮民聚居的村落,當後來台灣眷村文學討論正盛的時候,她甚至不忍再讀,那些看似光怪陸離的情節,正是血肉鮮明的身軀:老夫少婦的悲哀婚姻、老兵與精神異常部落婦女的聯姻、家庭疏忽照顧下孩童的意外死亡、幼童遭遇不同程度性剝削。D遇到的正是最後一項,或說是所有苦難命運最後的集合:因為各種原因失去情欲空間的老兵,最後選擇在小女孩身上下手,「是的,我是不是該慶幸還好只是手?他對村子裡的每個小女生的做了,甚至是抓著小女孩的手去觸碰他勃起的陰莖。」

另一位家長R提起,他懷疑澳門移工的情欲空間是否有人關心,因為在事件爆發事後,族群對立聲音的方式無法從根本為孩子受到的傷害找到答案,也沒辦法解決到真正的問題,當移工情欲空間是隱匿不被談及的,最後受害的還是被照護的最弱小的孩童,可能是性剝削或其他與性無關的形式。而身為僱主,無法親自照護孩童的家長,就必然在無限的驚恐與壓力之中。

繪本《必須說出的秘密》。

繪本《必須說出的秘密》。

D想起自己身為受害幼童,往後的人生,都在問的問題:「他是誰?」「他為什麼這樣對我?」「為什麼是我?」在之後人生每個重要的時刻,D說自己都會想起這些,生命滿是疑問與怖懼。後來的人生,她一直在「追查」加害者「是誰」?不是想將罪責處理掉就結束,對受害人來說,人生還要繼續,無法在新聞被消費完、案件處理掉之後就能結束,她要知道自己的痛苦是來源社會結構出現的哪個問題。看到弱者的社會(即使是最可惡的人),也是幫助孩子走向健全人格的一條道路。

為「受害者」「除罪」,我們也同時商討兒童性權。其中一項就是如何從身體認知的性教育,引導孩童正面看待自己的欲望。例如當幼兒開始探索自己的性器官,父母該怎麼與他對話。當「性」作為社會禁忌,孩童對身體與欲望的探索會不會也同時是關閉的?甚至是當傷害出現時,孩童甚至無法認知到這是「必須說出的秘密」(原為繪本《必須說出的秘密》書名,小魯文化,2017),而認為罪責在己。

能陪伴孩子在性別創傷後健康成長的人,是誰?除了親密的家人師長,整個社會都能作為孩子的「知情見證者」參與共育。「如果沒有之後的追尋,我就活不到現在。」D說,「但是這個追尋,陪伴我的是整個社會。」整個社會陪孩子一起長大很重要,孩子用眼睛看,看身邊的每一個大人,在面對類似案件時的態度,「這讓我確定所有人都站在自己的這一邊」。D之後的人生,在台灣,彭婉如命案,讓《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出台,葉永鋕被霸凌致死,讓《性別平等教育法》被實踐。死亡不能複製,但痛苦可以終結。一個個案的出現,就是在敲響社會警鐘,提醒我們制度上充滿各種不足:「如果性別重大事件發生在澳門,教青局或司法警察部門是不是給了相關指引?通報與處理程序應該是什麼?學校內部召開的性別平等會議內容該處理那些部分?甚至是事後心理輔導與跟進由誰來做?」

「我曾經以為它沒有發生,我希望它沒有發生,到今天我不覺得它發生在我身上令我無法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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