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澳發展基金完成註冊 澳方首次注資20億元 年回報3.5%

金融管理局下午向立法會議員介紹《廣東粵澳合作發展基金》內容。金管局貨幣暨匯兌處副總監何淑芳表示,目前基金已完成手續,基金規模達到人民幣200.1億元,其中澳方將首次注資人民幣20億元,後續資金將視乎項目進度分期分批到位。而基金的投資原則為安全、有效、規範、信用,投向範圍為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廣東自貿區相關,並有利於兩地經濟民生的優質重點項目,類型包括水利、綜合交通、港口碼頭等基礎設施,以及新能源、高端裝備製造、產業園區、能源環保產業、智慧城市等。

何淑芳亦指,基金採「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形式設立,基金由有限合伙人及普通合伙人組成,根據市場慣例,有限合伙人負責出資,但不參與管理,故由澳方作為有限合伙人出資人民幣200億元,而粵方作為普通合伙人只作象徵式出資,故粵方出資為1千萬元。基金存續期為12年,按規定由粵方負責基金日常營運及管理,並由粵方向澳方保本保收益,若基金出現虧損,虧損全部由粵方承擔。

另一方面,粵方需要保證澳方每年年均總回報水平為3.5%,若果投資收益超過7.8%,就按澳方55%、粵方45%的方式分成,首次分成時間為第7年,第二次則為第12年。另外基金亦設有退場機制,澳方可以因應自身流動性需要,按合伙協議有關約定提前退出資金,另設有特殊退場機制,當基金擔保人「廣東恒健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的淨資產低於粵澳基金中澳方實繳規模的2.5倍時,澳方可以提前退出資金。

在議員提問環節,多名議員關注到若回報率處於3.5%至7.8%時,回報屬於粵澳哪方?金管局主席陳守信表示,因本澳毋須承擔投資風險,故此當回報率處於上述區間,回報就會歸於粵方。

而立法會主席賀一誠指出,負責營運管理基金的「廣東粵澳合作發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每年需向內地繳付25%的公司利得稅,而當澳方將每年3.5%的收益轉回本澳時亦要繳納0至10%的利得稅。他憂慮扣稅後,澳方所餘的收益將會打折。陳守信回應指,公司所得稅將由基金公司負責繳納,澳方毋須承擔。澳方亦正與國家稅務總局磋商,期望可以為本澳爭取到最好的稅務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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