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由本月28日起,公開諮詢修訂《道路交通法》及其補充法規,諮詢期60日。建議修訂內容包括7個思路:完善對駕駛員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規範、加強處罰力度、修訂關於酒精測試的監察條款、修訂構成輕微違反累犯的法定要件、修訂關於暫緩執行禁止駕駛及或吊銷駕駛執照的規定、探討將輕微違反轉換為行政違法行為的適當性、探討引入「扣分制」的可行性及適當性等。
修法建議禁止於駕駛重型汽車時利用流動電話的免提功能;禁止或限制車輛前排座位使用影視設備;要求氣車停車熄匙等等。亦包括提高例如醉駕、毒駕、超速駕駛等刑事處罰力度;一些例如斑馬線不禮讓行人等違規情況,亦建議提升罰款金額,部分建議罰款增幅 1倍。
為了令輕微違反的初犯駕駛員隨後能採取更審慎和安全的駕駛態度,以加強保障道路使用者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建議檢討現行輕微違反累犯的構成要件。一些具輕微刑事性質的危險駕駛行為,在 2年內分別有超速、衝紅燈、酒駕等行為,建議未來視為同一違例的累犯。當中酒駕的累犯由現行最高判囚 6個月提升至最高 12個月。
另外,建議修訂關於暫緩執行禁止駕駛或吊銷駕駛執照的規定,建議明確容許判處暫緩執行禁止駕駛或吊銷駕駛執照的處罰前提(「可接納的理由」)所涵蓋的範圍,以加強有關處罰的執行力。至於「扣分制」方面,當局建議涉及安全駕駛行為才計算在內,至於違泊等違規行為則暫時無意納入計算,但當局樂意聽取社會意見。
諮詢將於6月28日至8月26日,屆時市民可親臨交通事務局三個服務專區及政府資訊中心索取諮詢文本,亦可透過專題網頁(www.dsat.gov.mo/LTR)下載。諮詢期間,交通事務局提供電郵、電話(語音留言)、傳真或郵寄方式收集市民對是次修法的意見,並將於多個休憩區輪流進行巡迴展覽,以及舉行四場公眾諮詢場,供公眾了解修法內容及反映意見,具體詳情稍後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