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嘉豪︰不應凡事以防患未然為由 無限擴大政府的監控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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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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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8年06月5日 8:08

保安當局正公開諮詢新的出入境及居留條例。諮詢文本建議,所有酒店要在規定期限內,將外來人入住及離開酒店資料通知當局,航空公司亦要將去澳門的航班,包括機組成員在內的所有乘客資料傳給警方。立法議員蘇嘉豪認為,有關措施沒有必要性,不應該凡事都以「防患未然」為由,就無限擴大當局的監控權力,他又質疑當局是以維護安全之名,行維穩之實。

保安司近年不斷有動作加強城市監控,包括不斷加裝天眼,準備立法加強網絡監控,電話實名制等等。蘇嘉豪認為,保安司連串的大動作的目的都是如出一轍。「如果外地人唔知,仲以為澳門好危險,是恐襲高危的地方,事事都要?到實。」

保安司曾稱,今次的修法建議是為了預防恐怖主義。蘇嘉豪表示,保安當局經常強調澳門恐襲風險極低。但為何又要進行如此大動作的修法呢?「點解要將澳門搞到俾外人覺得好危險,還是咁多年來,保安部門的工作係咪嚴重失職?所以,才會咁大動作去補救?」

蘇嘉豪認為,不應該事事都以「防患未然」就無限擴張當局監控的權力,「如果係要咁,不如每個住戶都安裝監控鏡頭,所有市民、外傭和旅客每日的動向都要向政府報告,因為城市安全關係到國家安全,因為呢樣係凌駕任何嘢,係好重要的。」

蘇嘉豪認為,有心來澳犯罪的人仍然可以避免有關措施,甚至因此加強了他們和黑市旅館之間的關係更為密切。然而,對於正常來澳的旅客而言,卻增加了不必要的不便和心理壓力,「現時出入境已不斷濫用法律,限制外地人入境,今日俾咗資料當局,他日會否構成黑色單,下次就不能來澳門?」

他指出,很多發達國家都是由酒店保管有關的個人資料,當有需要時,警方再依法提取。「但現時有理無理就用咗一種最極端的方式,要同步通報,完全睇唔到當中有什麼必要性,行政成本係咪有必要去承擔呢?到底保安範疇要龐大到幾大先可以應付呢個政府的思維咁樣去做嘢?」

另外,修法建議包括規定航空公司要在去澳門航班的乘客辦理登機手續後,將包括機組人員在內的所有乘客資料,傳送給警方。蘇嘉豪表示,這並非普遍的做法。因為通常都是一些治安環境十分複雜和充滿不確定性的地方才會採取的措施。

「澳門係咪比呢啲地方更危險?」他說,外地人來澳在出入境時已經提交了很多個人資料,「不應該以防患未然作為籍口,無限擴張當局監控的權力。要防患於未然的話,澳門永遠都不會安全,所有安全措施永遠都不會足夠。不斷收緊對呢個城市的管控,呢個係唔應該的。有一些管控措施本來就是不需要,但卻是以維護安全之名,行維穩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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