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表決通過議員李靜儀就檢討重大投資移民及技術移民政策的辯論動議,表決結果為 25票贊成和 1票棄權(陳華強)。李靜儀在理由陳述中認為,有關制度實施 20年來缺乏檢討,缺乏明確的審批標準和嚴謹的監察機制之下,更有人可藉漏洞弄虛作假,弊病叢生。儘管社會一直批評有關政策被濫用,但有關部門卻置若罔聞,遲遲未有作出完善。
李靜儀指出,廉署在工作報告亦揭發一些涉及審批「重大投資移民」程序中捏造投資計劃、偽造學歷、以及透過開設空殼公司等獲批居留的個案,反映當局核實申請資料的機制存在重大漏洞。
「投術移民」項目存在同樣的問題,貿促局一直未有就澳門人才需求類別作詳細分析和要求,亦沒有明確的審批及計分標準,而且缺乏公開透明的監察機制。此等制度粗疏不但擠壓本地人的發展機會,更甚者被濫用為單純幫外地人取得澳門身份證的渠道,與政策的原意相違背。
李靜儀認為,有必要盡快檢討及完善制度的不足,訂定明確和嚴謹的審批標準,例如參考外地經驗,引入計分制度等科學準則,透過量化標準減少權限部門審批的隨意性和主觀性,增加審批的公信力,並加強監察制度和透明度,以符合政策的原意及避免濫用造假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