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船街1號新一份規劃條件草案出爐,原草案建議的保留及按原來的外牆和屋頂修復現有建築物,維持樓宇外的開敞空間及保留圍牆等內容已全部刪除。即意味著,申請人可將這座百年建築拆盡,用盡用土地新建一幢20.5米高的低層樓宇。城規會委員林翊捷建議保留立面,認為這既能保障業權人的權利亦能保育街道以及城市景觀。他批評工務局和文化局在整件事上一直反覆無常,「呢種反覆係破壞緊市民對工務局和文化局的專業信任。」
林翊捷指出,不論是在新橋區還是內港,都有不在文物保護範圍而保留立面的個案,因此,保留立面的做法是有例可循的。文化局當年亦強調渡船街1號的價值,認為該建築與街區景物非常協調,風格特色亦在澳門賣少見少。
林翊捷認為,渡船街1號整件事「太反覆,亦太離奇」,文化局當年將其列為待評定不動產,後來工務局聲稱「搞錯門牌」而批准拆卸,被叫停後,到文化局建議列入文物清單,這已可見渡船街1號的保留價值是不容置疑的,但諮詢過後,文化局又決定不將其列入文物清單,再到現在對拆卸完全沒有意見。
「市民會諗到,咁邊一次文化局既意見先係專業意見呢?到底係保個次,定係無意見個次?呢種反覆其實背後係代表咗啲乜嘢呢?市民都會質疑,點解咁反覆?會唔會受咗啲乜嘢壓力?」他認為,這種反覆無常的做法會破壞市民對這兩個部門的專業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