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嘉豪案延期審訊至1月16日

初級法院原定明(9)日審理新澳門學社前理事長鄭明軒,以及副理事長兼立法議員蘇嘉豪涉及前年「暨大一億」遊行結束後的加重違令案。辯方律師日前向法院申請延期審訊。初級法院今日表示,案件主理法官批准將相關案件的審判聽證延期至2018年1月16日上午9時30分。

鄭明軒以及蘇嘉豪昨日發表聲明,表示近日終於確認由律師Jorge Menezes擔任辯護代表。由於原訂庭審日期極度緊迫,加上案件重要且影響深遠,經仔細商討後,為了有足夠時間查閱卷宗、翻譯文件及準備辯護,相關律師已向法院提交索取卷宗及延期審訊的緊急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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