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渡船街一號按原建築風格重建 胡玉沛︰不應該以情理蓋過法理

工務局公示新一批共七份規劃條件圖草案(https://goo.gl/5mQd3r),意見收集期至一月十二日。當中包括俗稱「渡船街一號」的近百年別墅式住宅建築。業主要求拆卸重建,但當局建議保留及原樣修復。城規會委員胡玉沛認為,應尊重合約精神,但要在發展和保育間取得平衡,建議當局採取折衷方案,允許業主拆卸,但在規劃條件圖加入規定,先讓文化局專業人員對建築進行測繪,再要求業主按原建築風格重建,並限制建築材料,原建築構件可保留的亦應盡量保留沿用。認為這可以延續澳門的社區建築風格,同時亦能保障業權人的發展利益。

工務局發出的規劃條件圖草案建議,A區即別墅式住宅建築要保留,以及按原來立面及屋頂的外觀去修復,而屬住宅小花園的B區,就維持現有開敞空間,曾為花店的C區,則可建最高20.5米的低層樓宇。

胡玉沛認為,應法理行先,「不應該以情理蓋過法理」。工務局當年曾經就「渡船街一號」發出拆卸准照,但事後引起社會關注而叫停清拆工程,後來文化局又決定不將有關建築列入法定保護文物,現時工務局最新建議卻又要保留及原樣修復,「不拆又話危樓,拆又話要保留,政府變咗彈弓手,業權人會變得無所適從。」他認為,工務局和文化局應該舉行記者會向公眾交代,是否有新的理據或資料支持保留建築的必要。

胡玉沛建議「渡船街一號」按原建築風格重建作為拆衷方案,歐洲有不少成功例子,但擔心澳門的城市設計指引只是起步階段,成效如何則不得而知。「歐洲做得好好,因為立咗法,有規有矩,審批有嚴格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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