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至上」容易造成民意誤差 蘇嘉豪︰吸納民意不應差別待遇

三個關注組要求約見立法會二常會,希望就社工註冊制度法案表達意見,二常會要關注組提交更多資料後才決定是否會見,但有五個社團雖無要求會面,二常會卻主動約見。立法議員蘇嘉豪認為,立法會不應因為有否社團頭銜就要差別待遇,任何群體甚或個人希望就法案表達意見,立法會都應該來者不拒,為完善法案而更廣泛地吸納民意。他說,「社團至上」的文化往往讓個別社團壟斷議題,無法反映社會多元聲音,容易造成民意誤差,令政府的政策或法律出台時,受到更廣泛的民意質疑和批評。

蘇嘉豪表示,社團可以代表一定的社會聲音,但總會有遺漏。澳門現時已經有越來越多沒有社團背景的群體自發針對各個社會議題發表意見,立法會作為民意機關,應該要意識到社會的變化。立法會不應該為「趕時間」出台法律就令中間吸納意見的環節出現瑕疵。

他說自己曾旁聽二常會的兩次會議,他不認同有意見認為遞交書面意見比約見會面更有效,因為這反映立法會對吸納民意的態度,「直接對話可以讓關注群體或利害關係人感受到立法會是重視及主動吸納其意見。」

蘇嘉豪批評,現時立法會委員會的運作好有問題,開放程序因人而異,前立法議員關翠杏和鄭志強擔任委員會主席時則相對開放,有約見所有關注法案的群體。他認為,立法會的各個委員會應該建立慣例甚或制度,歡迎相關團體或利害關係人能夠列席會議發表意見。他指出,香港立法會的委員會的開放程度比澳門高很多,「甚至小朋友有家長陪同都可以發表關於兒童福利問題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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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三小組向二常會陳澤武主席呼喚︰

『你這剎那在何方,我有說話未曾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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