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辯論明年度行政法務範疇施政方針。議員林玉鳳關注落實官員問責制。她認為,「天鴿」風災專案調查才真正確立了問責制,但質疑問責制是否就只等於紀律程序,問責官員是否只到局級,會否會再向上問責?
她指出,早前廉署報告披露前氣象局局長疏忽職守,氣象儀器諸多故障無法在台風天氣下正常運作等問題,「如果唔係死咗咁多人,我哋係咪一世都唔會知?問責制點樣可以避免呢啲事情發生?」她要求政府解釋,如何防患於未然,在委任和續任官員前知悉被委人是否有足夠能力勝任。
議員吳國昌則批評,小圈子選特首造成親疏有別,互相包庇的文化呢,「係司長(陳海帆)身上就暴露曬呢啲問題出嚟,自己推薦親友入檢察院又得」。他認為,小圈子選舉導致澳門長期官商勾結,利益輸送,官員問責從未落實的困局。「試想下,發生咗咁多事,如果是一人一票選出來的特首,有乜可能單純將責任向下邊推,推下推下就當無事?」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回應稱,現行官員及公職人員問責均是建基於制度,政府一直重視制度建設,主要官員向行政長官負責,即需承擔政治責任;亦有法律界定官員道德責任。政府今次改革問責制的重點就是要公職制度的問責落到實處,包括提高公務員評核制度的科學性,全面客觀評核各級人員,配合部門績效治理。至於官員委任方面,被委任人的履歷和政績都是公開的,其工作的口碑亦是考慮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