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討行政條件制度》建議劇院及影院僅可於純商業樓宇及酒店場所經營,引起藝文界強烈關注。立法會直選議員林玉鳳形容,文本的建議「不智」,認為現時本文化藝術漸漸開始形成氛圍,是「薄有成就」,「如現在於發牌機制上令到件事很麻煩,或沒法合法地經營,就是完全扼殺了他們發展的空間,亦令我們(文化發展)倒退。」她又指若文化發展被斬斷,便很難再生,促請政府三思。「這圈子現正慢慢壯大,但這些圈子需要場所維繫及滾大。」
林玉鳳形容,文本有關經營場地的建議對本地藝文發展是「拖後腿」。她表示,現時有不少人從事藝文工作,政府亦投放了不少資源,希望藝文界可以蓬勃發展,但文本顯然對現時的文化藝術活動生態並不了解。「所以他們提出的很多規限,第一不合時宜,第二會令文化藝術團體有很大的行政壓力,而要符合條件,亦會有很多得不償失的地方。」
她指出,民間藝團非常重要,澳門的文化發展絕不能單靠「兩節」——藝術節和音樂節。她表示,「兩節」可豐富澳門文化生活,擴闊眼界,但澳門要有文化圈,而這文化圈不可能由一些幾年才來澳門一次的表演形成。政府一定要知道民間團體的角色,官方無可取代。例如民間團體會自己形成一種網絡,推動更多人入場成為觀眾,亦可推動更多人加入成為表演者,繼而形成某種文化、圈子,可以帶起整個社會的文化氣氛。
「歐洲文化沙龍就是一班文人、詩人去咖啡室聊天。」
「真的有感覺,要觀賞,要跟別人交流。這方面國際大咖或官方大劇場做不到,但本地的小劇場,他們經常有演後座談,會有觀眾和創作團隊的交流,對將來人才培育亦有幫助。」
又補充,自己不少學生都是由觀賞劇場開始喜歡文創,隨後再進修並投身此行業。
林玉鳳認為,澳門的藝文圈子現正慢慢壯大,現時觀看表演的人數,比回歸前已大大增加,有很多年青人對戲劇感興趣,亦開始願意付錢買票,但這些圈需要場所維繫及滾大。「我大學時去看表演,是別人送票的,沒人會買票。送票文化改變了,大家開始付錢買票去看表演,這種行為持續多一二十年,我很有信心我們的文化藝術會成形。」又形容澳門現時的文化發展「十步行咗三四步」,「起碼你說在澳門做劇場是一種身份,別人會留意,有很多新觀眾會去看劇場表演,創作亦會引起其他人對創作有興趣,有種『磁石效應』。」
她又指,政府雖然可付獎助學金,資助市民修讀藝文課程,但民間藝團可做到仔細的人才培育工作。「像跟師父,接觸很多,有很多直觀感覺。」而劇場演出講究演繹形式,需要有長期穩定場地供劇團探索構思。又指,現在不是藝團很想在工廈發展。
「而是除了工廈,他們沒有其他負擔得來的空間。」
「工廈該是工業用途,但當我們沒工業了,是否一定要工業用途?」她指,外地有很多將工廈變成工作室的例子,認為工廈本身結構安全,就負重及走火而言,從事工業跟劇場沒大分別,「兩百個女工跟兩百個觀眾走火,應該是一樣。」
她認為,如澳門要發展文化,各部門應要協調溝通。又指,今次諮詢起初只有街總、工聯、婦聯、社諮委,「這是政府恆常諮詢名單,唔係唔得,都好有代表性,但涵蓋面很不足,涵蓋不了很多新生的文化藝術及專業的力量,應要擴闊層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