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委任 不經選舉產生 政府明起諮詢設立非政權性市政機構

政府就設立非政權性市政機構將於明(25)日起至11月23日諮詢公眾。諮詢文本定義市政機構為非政權性,是受特區政府委託提供相關服務及諮詢意見,不設由選舉產生的代議機關。設立非政權性市政機構後,將撤銷民政總署,市政機構定名為「市政署」。職能範圍包括為居民提供文化、康樂環境衛生等方面的服務,還可涉及其他有助促進和諧社區的構建及滿足民生需要。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丘曼玲稱,市政機構爭取2019年初設立,由行政長官委任市政機構代表。

被問到為何非政權性市政機構不能夠通過選舉產生,由特首委任方式產生是否等於為傳統社團度身訂造?丘曼玲回應稱,因為市政機構的職能包括要聯繫社區以及促進構建和諧社區,所以由特首在社區服務以及具專業管理經驗的相關人士中委任。她又說,設立非政權性市政機構的諮詢文本已徵詢中央政府意見,政府會嚴格按基本法執行設立市政機構,基本原則包括非政權性、不設選舉產生的代議機關等已確定。

行政公職局局長高炳坤補充,未來設立的市政機構的權力來源是政府,由政府委託提供服務及諮詢意見。至於為何香港區議會可以由選舉產生,他則說,香港區議會從港英政府年代至今都是一個諮詢組織,不具有相關權力而提供服務,香港政府研究後,從歷史角度沿襲區議會繼續選舉,而澳門市政機構不僅有諮詢功能,同時發揮提供服務的功能,兩者有本質的區分。

另外,諮詢文本建議,市政機構設定為服務與諮詢兩大職能,因應職能設立不超過8人的市政管理委員會和不多於25人的市政諮詢委員會,並建議市政諮詢委員會成員任期為5年,可連任一次。民署絕大部分人員將移轉至市政機構,政府會確保原民署人員的薪酬福利不受影響。另外,市政機構成員的2名代表將可進入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中第4界別。

政府在諮詢期內將舉辦3場諮詢會,其中2場對象為全澳市民,1場面向本澳諮詢組織。首場公眾諮詢會將於下月1日晚上8時至10時在新口岸教業中學舉行,明日早上9時起接受報名,名額400人。

市民可透過網頁www.omspp.gov.mo 、傳真8987 0011、8987 0022 、親身到行政公職局或致電8987 1365、8987 1367 報名。市民可於專題網頁www.omspp.gov.mo閱覽諮詢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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