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擬修法對賭場員工下禁足令 市民批:一竹篙打一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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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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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7年10月20日 18:18

博監局現正就修訂《規範進入娛樂場和在場內工作及博彩的條件》法律進行公眾諮詢,文本建議禁止博彩從業員於工餘時間進入賭場,但春節首3日除外,違者可被罰款1,000至10,000元。澳門電台節目《澳門講場》今日探討賭場員工禁足令問題。有市民致電節目指,今次修法尤如將博彩從業員等同病態賭徒般去受罰,剝削前線員工進入賭場娛樂的機會,「一竹篙打一船人,點解唔去諗方法幫病態賭徒,而係剝削員工嘅娛樂權利?」

他亦指出,博企在法律執行上亦存在大問題,因博企保安難以核實進入賭場人士的身份,認為應仿效新加坡,進入賭場人士要先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咁先容易去分辯邊啲人可以禁足。」又認為病態賭徒並不介意當局所建議的1,000至10,000元罰金,「我去賭場賭錢,贏嘅話都唔只呢個數目啦,又點會介意呢個罰則?」

但亦有不少市民認同實施賭場員工禁足令,並認為應將禁足令擴展至全澳市民。有市民指身邊有朋友「賭得好慘,雖然唔係做賭場,但賭到家庭都無哂,澳門人唔應該入賭場,賭開就無收手。」亦有市民認為博彩從業員「工作還工作,「做完嘢返屋企打理家務,唔應該有個心態去賭場,只會拆散家庭。」但亦有市民認為,當局僅以罰款方式懲罰違反者並不足夠,應從教育入手預防病態賭博。

博監局:修法旨在為高危人士對症下藥

出席節目的博監局長陳達夫表示,博彩並非「洪水猛獸」,但在賭場工作的人士可能容易產生病態賭博的問題,今次修法主要針對易受病態賭博影響的高危人士對症下藥,「從事與賭博有關工作嘅人可能會有個迷思,同賭枱經常接觸,覺得捉到路可能會贏。」他亦指,諮詢期間有市民提出應將博企內的清潔、保安員一同納入禁足令當中,當局會研究相關情況,並會要求博企向當局提交職位的名單。

陳達夫亦指,當局建議違反禁足令的博彩從業員會被罰款1,000至10,000元,是考慮到莊荷的薪酬。並指罰則其實是對於違法行為的一種批判,因相關行為不容社會接受,而員工一旦被處以罰款,按照行政違法的程序有申駁的機會。又指當局與博企均有責任進行巡查,不擔心會出現執法困難的情況。至於博企會否對違反禁足令的員工進行內部紀律程序?陳達夫則指,法律並無干預博企的內部事務。

至於有人質疑相關法律會將博彩從業員「標籤化」,陳達夫則不認同相關說法,因除了博彩業外,不少行業都會因其工作環境,為員工的生、心理帶來危機,「賭場員工唔入得賭場時會有乜嘢不便?係諮詢期間有市民提到,最唔方便嘅係唔可以帶朋友去參觀賭場,或者唔入得賭場內嘅餐廳。」但他強調,限制性的法律既有犧牲,但亦會帶來相對的好處,除了能拯救一些病態賭徒免於債台高築,同時亦能減少家庭、社會甚至是犯罪問題,因此法律有其必要性。

社工局:博彩從業員病態賭博情況比居民高

社工局防治問題賭博處處長胡綺梅則指出,在賭博失調人士中央登記系統之中,博彩從業員佔求助人士達3成。從近年相關研究中看到,博彩從業員病態賭博流行率為5.4%,比本澳居民高出2至3個百分點。她認為,除了立法規管博彩從業員不得進入賭場外,教育、專業培訓亦十分重要,當局於2014年針對管理層開設負責任博彩指導員證書課程,去年則開辦導師培訓課程,以教導管理層培訓員工認知博彩失調。並認為要預防病態賭博,並非只有單一方法去應對,應多管齊下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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