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論壇」今日討論租務法法案。有支持法案的市民表示,澳門經濟發展太快,很多方面都出現失衡的情況,認為現時推出租務法是有必要的,亦有助年輕人創業,市民在租務市場得不到保障,政府就應該出手調控。有業主反對租金管制︰「如果經濟差的時候,我哋收唔到租,政府係咪要補貼返俾我哋啲業主?」亦有業主質疑法案無助打擊「租霸」問題,又期望可以更多保障業主遇上租客經營非法旅館時的權益;而將商業單位和住宅單位租約由現時的2年改為3年,認為會令業主處於更不利位置。
租務法案中加入租務合同強制驗筆跡的規定,引起地產業界反對,質疑政府有否足夠資源去配合全澳眾多的租戶。民眾建澳聯盟副主席陳德勝認為,一旦業主遇上租客經營非法旅館,可以有助業主申訴,又建議設立「租客黑名單」,讓中介業界知道哪些租客曾有經營非法旅館前科。
有不少地產商會都反對租金管制,認為不應干預自由市場。陳德勝說,他有個朋友在北區開麵店,4年前每月租金3.5萬元,到去年已經加到9萬元,實在做不下去。業主提出減租1萬,一年後還是決定結業,「因為每個月8萬蚊租金真係頂唔順!」至於而將商業單位和住宅單位租約由現時的2年改為3年,他表示,現時食肆向政府申請飲食牌都要年半時間,若租約只有兩年實在難以回本。若果業界覺得稅項太多,應該向政府反映,而非歸咎於租務法。
法律學者艾林芝表示,自由經濟並不代表什麼管制都不需要,外國亦有很多租金管制的經驗,通常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對加幅的管制,一種是對租金上限的管制。「例如一係一年最多加5%租,一係最多收2萬蚊租。亦有一些國家是兩種方法並行,例如法國。」他指出,法案通過後,並非立即就有租金管制,而是到樓市失控的時候,賦予行政長官有權根據社會實際情況再作決定。
地產業界早前登報發出聲明稱,是次立法過於倉猝,部分條文缺乏完善。建築置業商會理事長謝思訓表示,好多小市民靠收租維持生計,在澳門的租金回報率只有1%,若設立租金管制,會令好多業主選擇不放租或揀客,最後造成租務市場供應量下跌,不利青年創業和中小企經營。
他稱,過去兩年澳門經濟下滑,住宅和商舖的租金都下跌25%至70%,這是在完全沒有租務管制的情況下,澳門的租賃市場自動調整,因此有否必要政府出手管制應該多作思考。此外,他認為打擊非法旅館不是租務管制的問題,而是執法、大廈管理問題,不應該指望租務法有助處理非法旅館爭議,而是應該完善非法旅館的法律。
工商聯會常務副會長湯悅宋表示,澳門現時有一千多個單位因非法旅館的問題而被封六個月,令業主收入減少,「業主的損失邊個賠償?」她說,非法旅館每個區都有,好似定時炸彈,為居民帶來不便,好多是集團式經營,質疑政府有否循這個方向去打擊。她又建議,澳門參考香港設立適合本澳的租務法庭,盡快處理租務問題,保障業主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