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工程掘不停被批是人禍 市民要求公開資料全民監督

 

審計報告早前批評本澳道路開掘輕率世界罕見,道路工程協調失效,重複開挖情況嚴重。有市民在「澳門論壇」發言時表示,澳門居民長年飽受掘路之苦,但道路重複開挖是人禍,並批評政府部門有法不依、執法不嚴,有錯官員無需問責令市民受害。認為道路工程需要增加透明度,政府應該公開每項道路工程的規劃和施工進度,讓社會共同監督,政府並應更精確記錄地下管道和管線等位置,減低道路重覆開挖及或挖錯電纜的情況,從而縮短工期令市民受到的影響減至最低。

民署道路渠務部代部長何萬謙表示,隨著社會發展,預期未來城市設施仍要持續更新擴容,道路工程數量仍會高居不下,希望社會理解每年道路工程眾多的原因。他說,部分道路工程一次過全面開挖,固然對施工單位更有利,亦有助縮短工期,但是會影響居民使用行人路及停車位等,故要整體考慮分期開挖。

建造商會常務理事施銘培亦認為,澳門道路大小不一、工程性質不同,明確定義施工路段,又不准重複開挖,恐增加操作難度,小工程難以展開,「定義清楚只係方便審計署監管」。他又以東望洋新街道路工程為例,雖然2年內開挖25次,但認為民署並非錯晒,若該街道要一次過開挖,可能要取消幾十個車位及巴士站搬遷等,會對居民生活造成影響。

施銘培又提到,政府為方便統籌協調共同開挖道路,每年要求各專營公司提交下半年或明年度的掘路計劃,但相關內容不夠詳盡,專營公司經常事後新增或改動工程位置,民署又無得不批開工,令協調成效大打折扣。他認為,政府必須有強硬態度,新增工程難批動工,並要求公司遞交詳盡的掘路計劃,以提升統籌協調的成效。

社會綜合研究學會會長葛萬金則認為,交通改道、另覓地提供臨時停車位等等都可以通過協調解決,問題只是在於政府跨部門協調機制無法發揮實效,而道路工程協調小組又沒有發揮監督和審查的功能,「掘路工程好多時都唔見有人係到做嘢」。他認為,將道路工程分段斬件處理是很有問題,如何縮短工程減少對居民的影響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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