間選議員李靜儀在書面質詢中表示,目前本澳只有清潔及保安僱員享有最低工資保障,而「工作收入補貼臨時措施」則為年滿40歲、每月工時符合規定、季度月入不足15,000元的全職僱員提供差額補貼。但她指出,個人收入不等於家庭人均收入,不少基層工作者是家庭的經濟支柱,若扶養人口多,即使受惠於相關制度,其收入要維持一家的生計仍是捉襟見肘,在職貧窮問題就更為凸顯。儘管社工局有對低於最低維生指數的家庭提供經濟援助,但對於靠自力維持生計、家庭收入稍高於維生指數的在職家庭,當局卻一直缺乏政策作出更多支援。
李靜儀認為,社會鼓勵自力更生,公共政策就更應對低收入家庭提供適切的支援和肯定,以鼓勵其就業積極性,亦體現政策的公平性。為協助在職貧窮家庭減輕經濟負擔,鄰近地區推出了支援低收入在職家庭的津貼計劃,透過政策鼓勵自力更生、紓緩跨代貧窮,有關經驗值得本澳借鑑。
李靜儀質詢當局,有否研究或參考鄰近地區推出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計劃,以紓緩本澳在職貧窮家庭的經濟負擔?社工局會否從援助制度上對低收入在職家庭作出經濟或社會服務方面的支援,透過實質的措施給予適切援助並可鼓勵居民自力更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