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間政治學:從活化文物到活化社會

如果說,文遺保育是澳門近十多年來最受關注的社會議題之一,大概沒有人會反對。尤其是澳門歷史城區列入聯合國世界遺產前後幾年,從重建下環街市、藍屋仔爭議、東望洋燈塔景觀危機、拆卸望廈兵營、主教山景觀問題以及高園街公務員宿舍等等事件,引發民間一波又一波的保育運動。

接續幾年,面對民間強大的保育訴求和力量,空間尋租者似乎將主戰場轉移到土地批給或規劃利用的手段上。因此像一些新開發區的批地爭議,例如南灣湖CD區、新口岸及黑沙環新填海區等;或超高樓爭議如路環疊石塘項目等案例大幅增加,而對單一文物建築的保育爭議反而逐漸減少。

但是近年來,隨著制定並實施《土地法》、《城市規劃法》、及《文化遺產法》後,大幅縮減土地尋租者的利益空間,戰場似乎重回舊區。民間再次感到澳門的歷史建築危機重重,尤其在主事官員保護不力,甚或在「活化利用」的號召下帶頭拆卸改建,爭議不斷。加上新成立而運作透明度大大倒退的都市更新委員會,社會更是充滿疑慮。

清平戲院活化方案文化局將投入逾500萬。

清平戲院活化方案文化局將投入逾500萬。

當戰場再次回到舊區,官方的論述及手段變得更細緻,利用充分的資源、行政機制以系統的力量塑造全民共識。當實在無法滅絕哪怕是少數的異議聲音,便以對立的利益想像來製造空間相關者的對立。對民間要求保育的呼聲,總能製造對立的群體來相鬥,最近的例子,如「愛都酒店」舊址,呼召的是青少年文化、教育空間的需求;拆除山頂醫院旁兩間小屋,是為了防範傳染病危機的全澳利益;改造「舊法院大樓」,則是為了滿足澳門的圖書館發展和文化設施的要求;袖手旁觀慈幼中學百年校舍拆卸重建,是學校本身的辦學需要。

還有更多的例子,政府忙不迭地將各類有文物價值的建築物,以「活化」之名改變原有的用途,截斷歷史建築本該承擔的集體記憶作用。例如,將俗稱「綠屋」的公務員宿舍改為私人基金會大樓,計劃將龍環葡韻、九澳聖母村等改為旅遊用途。這些所謂的「活化利用」,其實是對文物建築的失憶工程。

許多學者都指出,集體記憶、民眾記憶常常發揮社會進度的重要作用。其中,二十世紀重要哲學家傅柯十分看重民眾記憶在社會鬥爭中的作用,「記憶實際上是鬥爭的重要因素,如果控制了人民的記憶,無異就控制了他們的動力。同時也控制了他們的歷史經驗、他們對以往各種鬥爭的理解。如此一來,他們便無需知道抵抗運動是怎麼回事了……」。

傅柯以上這段分析,雖然是在對電影的分析時提出,但我們認為亦很適合應用於空間的民眾記憶。亦即,文物的保育不該只著眼於單一建築物的實體保存問題,而更應著力於對相關建築物的社會記憶保存、活化,甚而重構其社會意義。

在活化社會記憶這方面,公民社會本身做得遠未足夠,也因此會慢慢失去反抗的動力。同樣以上述案例為例,極少人將山頂醫院旁的兩間屋、「中西藥局」遺址、九澳聖母村等連在一起考察,而去重建澳門在公共衛生、慈善醫療,以至防疫等方面的城市記憶;或者從「舊法院大樓」的空間格局喚起澳門司法發展的歷程;或者從「愛都酒店」舊址,挖掘澳門娛樂旅遊業的社會記憶,並從而解釋今日的面貌。

正如傅柯斷言,真正的抗爭是存在的,也是可能的。關鍵是民眾記憶,正是那些無權無勢的人,那些沒有權利編寫自己歷史的人們,他們同樣掌握紀錄歷史、回憶歷史、經歷和利用歷史的方法。面對官方借「活化」之名,切斷一棵棵歷史建築物的記憶,民間可能無法阻止,但應該有能力將事件形成爭議,借著公共討論的平台,「活化」相關建築物的社會記憶,並重新嵌入當下的政治脈絡中,讓破壞文物者成為社會長久記憶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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